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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狗瞅了瞅掌柜,又想了想姜钟掏钱的豪爽劲儿,拍拍胸脯说道:“掌柜的说个明白,钱不是问题!”
……
“金佛?”
听闻此事的姜钟一喜,终于等到你呀。
二狗点点头,小声道:“当铺掌柜的说是从徐大帅府里出来的,今天晚上才会过手,都是宋朝的好东西,是古董,要一百两,我看这价钱太多,就来问问。”
一百两?
姜钟没有犹豫,他光搜刮蛊老的遗物就得到了上千两,哪会在意这点钱。
到了晚上,二狗送来了被包裹严实的金佛,姜钟小心接过,见除了入手有些灼热感没有其他异样,这才放下心来。
虽然电影里金佛被遮挡住时,魔婴就开始动弹,但终究是电影,他也不敢确定,直到这时才真正踏实下来。
见姜钟把剩余的五十两结算给自己,二狗道:“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打开看看的好。”
姜钟感觉了一下手中的灼热感,如同在冬天抱着个火炉子一样,就道:“不用了,我一向走南闯北,一入手就知道重量不差,蒙不了我的。”
想了想又道:“对了,有了金佛我就不用佛门的其他东西了……”
二狗有些呆愣,那岂不是断了自己财路,当下就有些不舍。
却见姜钟似乎不忍心道:“明天只说些奇闻异事就行,但,最后一次了啊。”
二狗疯狂点头,十分感激这位大善人,这无异于做慈善啊。
送走伙计后,小红现身出来,“哥,你买这么多佛像干嘛?我们又用不了,白花那么多钱。”
姜钟懒得解释,“以后你就知道了,对了,我教你的那段六国论背会了没?”
小红出身穷苦人家,知道读书识字从来都是地主家的孩子才有的机会,所以学习起来特别认真,这几天都在没日没夜的背诵文章,听到姜大哥考校自己,当即背诵道:“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姜钟点点头,“有什么感想么?”
小红叹口气,“读了书才知道,原来有钱人家的孩子早就知道的道理,我们穷人一辈子也学不明白。这段意思跟我家的遭遇太像了,我们只想着让地主老爷满足,没想到‘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说到这里,她抬起头,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感激和钦佩,认真道:“哥,谢谢你教我这些道理。”
姜钟很满意自己的洗脑结果,问道:“那再遇到徐大帅这样的人欺负你,该怎么办?”
小红先是下意识缩了缩脖子,看了看站在面前的姜钟后,才鼓起勇气道:“只要有姜大哥在,我就什么都不怕,自然要像大哥说的那样:打的一拳开,免的百拳来!”
姜钟听了哈哈大笑,看的出来,一篇六国论改变了小红的世界观,也让她对自己更加依赖,或者说信任了。
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姜钟教会了小红读书,也教会了她道理,虽然小红还是叫他大哥,但心里却当成了师父。
民国虽然经历了思潮变革,但直到四九年之后,文盲率依旧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可见知识的宝贵之处。
这时候的师父甚至比父亲的份量还要重一点。
打发走小红继续去读书之后,姜钟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根据剧情来说,没了金佛的镇压,今天晚上徐大帅就会完成许多男人梦寐以求的壮举,一夜光顾四房姨太太,并让她们都怀孕。
这魔婴成型极快,第二天肚子就能大起来,晚上就要降生!
大决战就在明晚。
而根据伙计专门去义庄探听来的消息,千鹤道长本来都要走了,结果又遇到了一个被淹死的女尸,耽搁了行程,所以逗留到了现在。
姜钟心里有点虚,知道明天怎么样都要对上千鹤道长,除非他放弃五个魔婴。
但这怎么可能,这魔婴强大无比,更重要的是还有实体——母子都化成了魔躯。这也就意味着姜钟能够它们吸血。
魔婴的血,那能是普通血么?
为了给自己增加点底气,姜钟点燃了早就准备好的锅灶,等柴火烧旺,铁锅烧红之后,就把金佛连带着布袋子一起扔到了锅里。
过了片刻,原本鼓鼓囊囊的袋子迅速瘪了下去,里面也有金色汁液渗透出来,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钻进了姜钟的脑中。
这让他身体都颤抖起来了,几乎有种僵尸本能,想要上去吸一口金色液体,仿佛那是琼浆玉液一般。
见此,姜钟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这铁锅的温度是万万达不到融化金子的温度的,既然金佛融化,那就证明这金佛绝不会是金子做的,加上那股子难以抑制的吸血本能,他就能确认,这绝对是龙慈法师的一身罗汉血!
姜钟喜不自胜,几乎要仰天长啸,当下端起铁锅,也不嫌烫,张嘴就喝。
他只觉一股灼热气流顺喉而下,然后就聚集在胸腹处,等他喝完全部罗汉血,腹内终于起了变化,腹部越来越烫,斑斑点点的尸气就发散出来,涌入原本的尸气中。
这种反应一直持续了一天,到了第二天下午,反应才剧烈了起来。
罗汉血化成乌金色的尸气流淌入全身,先是细不可察,再是如溪泉汩汩流淌,继而越来越强,越来越巨,似是江河奔流,百川汇海之力。
这力量起到极点之时,他身躯一震,只觉一股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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