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三章 十年变迁  上门龙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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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自从自己接管天空之城之后,还真没好好看看这座商厦,今儿正好有空,便过来随处逛逛。而自己的办公室,袁有道早就为自己准备妥当了,就在大厦的顶楼,只是到现在还不曾迎来它的主人罢了。
    茫茫人流,擦肩而过。
    凌天本就长相出挑,走在路上也时不时的会吸引一些年轻小姑娘的目光,所以他原本并未在意一些放在他身上的目光,只是在他刚要进电梯的时候,他敏锐的直觉察觉到有一束目光很不一样,有惊讶,又有些不敢置信。
    他可以肯定自己的判断绝对没有错,便回头往络绎不绝的人群中望了一眼。
    几乎就在一瞬间,凌天便找到了那束目光的来源,四目相对片刻,双方便都认出了对方。
    而那道目光的主人,是白莎莎。
    是凌天学生时代,风靡全校,当之无愧的校花。
    凌天微微一笑,感慨道,这世界说大也大,有些人寻寻觅觅多年都杳无音讯,有些人却是一个转身便遇到了。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人生处处有惊喜啊。
    还记得当初白莎莎在他们学校,虽然没有高贵的出身,只是一个来自普通工薪家庭的女孩儿,却因为惊人的容貌,受到全校绝大多数男生的热情追捧,女生也无不羡慕她精致的容颜,让她一度在学校过着万人追捧名门公主般的生活。
    这一晃,差不多有十年没见了。
    曾经的校花,面容青涩灵动的女孩儿,现在已经长成了大人,长长的头发卷着大波浪披在肩头,身上穿着白衬衫和半身包臀黑裙尽显好身材,面上是精致的浓妆和艳丽的口红,早已失了当年的那份灵动娇俏,多了些世俗的味道。
    蹬蹬蹬!
    白莎莎见凌天的目光望过来,知道他已经看到了自己,有些惊喜,又有些犹豫,最后还是莞尔一笑,挎着包脚踩着细高跟凉鞋来到了凌天的面前,站定,大大方方的对凌天打招呼道,“凌天,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多年未见,你还好吗?”
    少小离乡。
    十年变迁。
    即便是当初在同一屋檐下读过书,但是,时间久了,在社会上磨砺几年之后,所谓的同学关系,怕是也会变得疏离了。
    凌天并没有心思把时间花在和白莎莎叙旧上,他转身站在电梯前,按下楼层,抽空答道,“还好。”
    即便是老同学相逢,也没有丝毫的激情与喜悦。
    也许有些意外,但最多的还是平平淡淡,想来这也是大多人,离校多年之后偶遇老同学的真情实感吧。
    无奈但却也合情合理。
    “多年未见,没想到你依旧这么的帅气,甚至比学生时代的时候更帅气了。”
    白莎莎上下打量着凌天,看凌天一身价值不菲的穿搭和出挑的气质,眼中烨烨发光。
    浅灰色的正装,里面搭配着同色系的小马甲袖口处露出白色的衬衣袖口,精致的袖口上还佩戴着袖口。
    每一处都精致的恰到好处,尽显高端品味。
    简约,干练,却也尽显格调。
    更让白莎莎有些惊讶的是,记忆中的凌天应该是和她同岁的,现在怎么也应该二十八九快三十岁了吧,但是看他的脸却发现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什么痕迹,除了整个人的气质变得成熟沉稳了,和记忆中他样貌上并没有太多的变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刚二十出头的青年人,这也是白莎莎在看到凌天之后便一眼认出他的原因。
    “谢谢,过奖了。”凌天淡淡的应答道,并未因为她的夸赞而有任何情绪上的起伏。
    要说起来他和白莎莎的渊源,还真是让人有些啼笑皆非。
    当初白莎莎在学校可是风靡一时的人物,可以说百分之九十的男生都对她有爱慕之情,给她送情书送礼物这种事情更是随时随处都可见。
    而当时的凌天便是那剩余百分之十中对白莎莎不感兴趣的人。因为年少的他当时只以学习为重,这种追校花的事和他是半毛钱也没关系。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年他的好同学、好哥们周琛,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周琛看凌天本就长相出众,偷偷喜欢他的女生自然不在少数,但是凌天这个木鱼脑蛋整天就只知道学习学习,更是板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跟个闷葫芦似的。
    周琛便一时头脑发热,以他凌天的名义,偷偷写了一封情书,塞进了白莎莎的课桌,想撮合一下这对郎才女貌的璧人。
    原本以为,以当时白莎莎的受欢迎程度。
    课桌被塞情书那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她甚至都不会拆开来看,只是一股脑的收进书包,然后再扔掉罢了。
    只是那一天就是这般的凑巧。
    课后百无聊赖的白莎莎,看到又被塞得满满叮叮一课桌的情书之后,竟然当着同学的面儿拆开了不少情书来看,没想,有一封竟然是署名凌天的情书。
    这可让白莎莎十分的意外。
    那时的凌天,低调,刻苦,淡漠,甚至给人感觉有些许的不合群。
    就是这么一个优秀且低调的男生,竟然也会写情书给校花,这是一件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啊。
    不单单是同班级的同学们震惊了,就连白莎莎也是愣了愣,拿着那封情书有些玩味的看着凌天,嘴角噙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听到同学们起哄喊自己和白莎莎的名字,凌天才是最震惊的那个人,他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根本不会也不可能写情书给白莎莎。
    那天的他,在大家的起哄声中,缓缓从书上移开目光,大步走到白莎莎的跟前,伸手夺过那封情书,当场撕掉,扔到了垃圾桶,然后冷冷的说了一句:“不是我写的,我还没那么无聊。”便回到了座位继续看书。
    冷酷,从容,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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