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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昂穿好衣服站在镜子面前,他仔细地打量着里面胡子拉碴的男人。
里面的男人身穿黑色软甲,一头白色短发,高高的鼻梁十分立体,棱角分明的脸俊秀无比。
如果不是那犹如蛇一般的竖瞳,里昂相信,仅凭这一张俊俏的脸,他绝对能嫖遍整个大陆而不需要支付一分钱。
这不是他自恋,这是当初的一个公爵夫人欢愉之后亲口说的。
她趴在里昂的胸膛媚眼如丝地说道:“哦里昂,你要不是猎魔人该多好,这样你就可以当我的情人了,可惜你是猎魔人。”
猎魔人,是他的职业,亦是他的种族。
就跟矮人、精灵、半身人等等一样,是某一个种族。
猎魔人也是人,至少里昂的认知是这样的,但是其他人可不这样认为。
他们觉得猎魔人是一群没有恐惧,只知道杀戮的怪物。
他们力量强大,身手敏捷,听力、嗅觉、视力超群,除了不吃人之外,与荒野的怪物没有什么区别。
但实际上,猎魔人并不是没有恐惧,而是魔法药物早就把他们的身体搞得一团糟。
魔法药剂除了改变他们的眼睛头发,给予他们强大的力量之外,也让他们的性格变得十分冷静。
在遇到怪物的时候,他们可以将恐惧情绪第一时间隐藏起来。
在遇到怪物的时候,普通人的第一反应是害怕逃跑。
猎魔人在刚开始遇到怪物的时候也是这种反应,但是他们的本能会强行压制下恐惧,然后命令他们冲上去。
再经历过多次与怪物的搏杀之后,遇到怪物,他们的第一反应是拔剑,即便是没有剑也会义无反顾冲上去与怪物搏斗。
这个时候他们才能被称之为猎魔人,而绝大多数人恰恰见到的就是这个时期的猎魔人。
而那些没能克服恐惧的猎魔人,在第一次与怪物搏杀中就已经丧生了,绝大多数人看不见而已。
里昂打了个哈欠,他洗了一把脸,打上肥皂将胡子软化一下,接着就用扎穿约翰脊梁的匕首将胡子刮干净。
这把匕首也是他的,包括另外两把剑,一把银剑还有一把钢剑。
当然,银剑不是纯银的,纯银太软了,只有剑芯是纯银的。
不过上面有矮人刻录的符文,据说这是马哈坎最新的附魔工艺,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尽可能保证银的损耗。
这两把剑还有匕首都是由他的矮人朋友杰拉卡锻造的。
这三把武器他用得十分顺手,因此在这一次任务结束之后,他会顺便去拜访一下这位朋友。
他要是记得没错的话,杰拉卡就在达恩·罗万住着,据说他已经攒钱买下了一间店铺,开了一家铁匠铺子,专门打造兵器这些。
他们上一次见面,还是在金塔之城——尼弗迦德城,那里是尼弗迦德帝国的首都,也是古大陆最繁华的几个城市之一。
里昂把脸擦干净,他将叉尾龙皮制作的挎包斜挎在腰间,将匕首别在长靴之中,随后将两把剑一左一右挎在腰间。
最后,他将一枚古铜色的猫头勋章挂在脖子上,收入内衬里面。
这是猎魔人勋章,也是他发动魔法的关键性道具。
与创造他们的巫师不同,猎魔人虽然是魔法造物,但是本身并不具备使用魔法的能力。
而他们面对的怪物往往十分强大,有的甚至还会魔法,比如夜魔、吸血鬼这些。
因此,强大的身体素质并不能百分百保证他们的安全,他们还需要魔法道具。
于是,猎魔人勋章就被创造了出来。
戴着它们,猎魔人不仅可以提前感知到附近的魔法波动,甚至还能借此使用一些简化版魔法手段。
当然了,猎魔人最重要的手段还是自身的剑术技巧这些,魔法手段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里昂将毒角蜥的尾巴拎起来,确定没有落下什么,这才跨过约翰的尸体,前往另外一个房间。
他听到有平稳的呼吸声,而且嗅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那是类似于茉莉花的花香,这种香水味混着奶香,昨晚上令他神魂颠倒。
他推门进去,就见到客房那种双人床上,正熟睡着一个尤物。
伊莉莎,昨晚上与他欢愉的女人,也是乔伊的老婆。
里昂丢下一百枚弗罗林说道:“金塔之城的名妓也才这个价。”
对于良好的体验,他向来不吝啬付钱。
做完这一切,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房间。
旅馆里面空荡荡的,按照约翰说的,他们已经完成了清场。
这俩人估摸着在这个村子里是有名的恶霸,竟然没有人违背他们的意思。
不过也好,到时方便他离开了,要是还有人在,刚才免不了引起一阵骚乱。
出了门,刺眼的阳光照射在里昂的脸上,他这才发现已经是中午了。
里昂来到马厩,将毒角蜥尾巴重新放在马鞍袋里。
马鞍袋里还有一些他从怪物身上切下来的材料,他准备卖给巫师协会赚点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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