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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安抚四小只,姜钦月送上自己脸蛋,道,“来,你们亲吧!”
“大哥亲过的地方,咱们不要亲。不然就等于亲了大哥。”
黑米提醒其他三人。
“……”顾谦野瞪了黑米一眼。
嘿!
臭小子,竟然嫌弃他。
更关键的是,小米和小糯米都觉得很对。
他们真没亲他亲过的地方——姜钦月的唇。
“……”顾谦野突然就乐了,板着脸冷冷的道,“以后我碰过你嫂嫂的地方,你们最好都别碰!”
“我们肯定不碰!”
黑米非常肯定的道。
顾谦野依然板着脸,但那扬起的唇角,却怎么都压不住。
姜钦月被他们兄妹几个弄的乐不可支。
这群家伙,太可爱了!
“好了,顾谦野同志,你出去陪徐工聊聊天。今天饭菜我搞定。”
顾谦野担心姜钦月忙不过来,道,“我将食材准备好。”
他们决定做血酱鸭。
徐工第一次吃血酱鸭的时候,吃了三碗饭,吃完之后意犹未尽。
做客人爱吃的美食,是招待的最高礼节。
顾谦野宰了鸭子,拔了鸭毛,将鸭子剁成块,交代稷米烧火,黑米出去采青菜、洗青菜,小米帮姜钦月打下手后,才走出去和徐工聊天。
“你弟弟妹妹们,都很听话。”
徐工感慨。
之前才开始一起干活的时候,他听起大家说顾谦野家的家庭。
说他弟弟妹妹都是混世魔王,野蛮凶狠,没一点教养。
他见过这几个孩子两三次,才发现,孩子们压根不是外界说的那样。
他们很勤快,会帮大人们干活,也很听话,一个个乖乖的。
“……”顾谦野其实也发现了他们的变化,他们变得没那么暴戾,没那么一惹就生气,几个娃的情绪比之前稳定了很多,“这都是他们嫂嫂的功劳。”
“你媳妇真不错,你小子有福气!”
“要好好待人家!”
徐工语重情长的道。
说完又立马叹了一口气,道,“哎,我做媒做晚了,那侄女没福气!”
“……”顾谦野。
您这也太矛盾了。
血酱鸭做的非常成功,比上几次的都要美味。
顾谦野从酒缸里舀了一瓶米酒,徐工喝得非常开心,也吃得非常开心。
晚上,顾谦野和大队长说了一下自己明天要跟徐工干活的消息。
“你这小子,歪打正着!去吧,跟着徐工干,赚的钱肯定比在公社赚的多!”
“好好干!”
大队长鼓励他。
在他看来,这电工就是技术活。
懂技术的人,在哪都饿不死。
顾谦野跟徐工继续干活的消息一下传遍了公社,和顾谦野自身胆魄和能力相比,大家更觉得他是运气好。
顾谦野无所谓,只要能多赚点钱就好。
以前他觉得日子马马虎虎过就算了,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要养媳妇。
别人结婚都仪式感十足,姜钦月却什么都没有。
他要赚钱,给他媳妇一场盛大的婚礼。
葛书杰则气疯了。
顾谦野抢了他对象也就算了,电工这种事本是他的活,顾谦野连他的活也抢了。
一想自己知青待遇被取消,现在每天干死干活,都只能赚个几毛钱,葛书杰气得觉都睡不着。
他一定要想个办法收拾顾谦野和姜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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