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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文良辰就属于第一种。
文良辰是于怀庸手中最重要的一颗棋子,但表面上两个人并没有任何关系。文良辰擅长百戏,是百花联邦最知名的戏曲大师,也是京城的交际花,但凡是贵族聚会娱乐,几乎必定要请他去唱一段。文良辰就是靠着这个为于怀庸搜取情报,出卖肉体和美色于他而言简直是家常便饭。
这个设定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百戏是面具戏,演唱的人通常一人分饰数角,在台上不断地变幻面具,永远不会以真面目示人,但作者偏偏给予了文良辰最出众的相貌,最美的外貌却遮掩在最丑陋夸张的面具之下,实在是耐人寻味的很。
于怀庸有钱,这舞台搭的也很好,建立在一个月牙形状的小湖中央,天上一轮圆月映在水面上,周围摆满了香气袭人的梅花,中间是一道近乎透明的屏风,屏风后面的灯一亮,就有个人影出现在屏风上面。
“咿呦喂……”
“咚咚咚”三声鼓响,干脆豪壮。
“咿呦喂……”
“咚咚咚”,又是三声鼓响。
鼓声干脆,人声也是铿锵有力,让陈醉吃了一惊。他看文良辰那么柔媚,舞台又搭的这样精美,还以为这百戏像昆曲一样精致,谁曾想一嗓子吼出来,竟是质朴绵长的类型。
“天上明月圆如盘,高朋贵客坐在前,这样的好日子,谁人在此高声喧?”
“在下于六郎。”
“哪个于六郎?”
“皇廷西北七百里,七百里外有个于家庄,从南往北数过去,不多不少正是第七家。”
“原来是个外乡人,那我要告诉你,这里满座都是贵客,不是你能高声喧哗的地方,还不速速离开!”
“心中有苦,身上有冤,明公细听我言!”
“呔!还不快快停下脚步!”
“咚咚咚”又是几声鼓响,屏风后头后来忽然走出一个身穿百服的男人,手里拎着一把宝剑。后头几个戴着黑色面具的男人紧追在后,到了舞台中央,便以剑相击,虽然是表演,却招招凶险利落。被追击的那人身形窈窕,舞起剑来却是虎虎生威,雷雳飒爽,衣袍带起簌簌风声,面上夸张的面具看起来粗粝又诡异。而后宝剑落地,他双膝跪地,随着鼓点以膝盖在地上挪动,退无可退之时,一甩头发,随着鼓声“咚”的一声,仰坐在地上。
“咿呦喂……”
“咚咚咚”三声鼓响
“咿呦喂……”
“咚咚咚”又是三声。
我靠,看的陈醉心神肃立,好带感的表演!
陈醉第一次看百戏,就被吸引住了。论精美,它和昆曲、曲剧等他以前见过的剧目根本没法比,服饰也很简单,就是传统百服配画法粗糙的面具,戏词也很简单,多是白话,韵脚也很随便。所配音乐,也不过是大鼓为主,三管为辅,说唱结合,说的时候声音雄壮嘹亮,韵腔清爽,唱的时候绵长悠扬,尾音的拖腔极有特色,特别容易感染人。
这段戏并不长,加起来也就十几分钟的样子,明明是一唱三叹的戏曲,节奏感却好的很,特别紧凑,讲了一对兄弟伸冤的故事。
这于六郎有一个同胞哥哥,两兄弟自幼丧父,从小由母亲养大,谁知道养到十四岁的时候,正赶上大灾之年,他们家乡桂花州一带闹灾荒,山上的野草都挖光了,冬日里一场大雪,饿死冻死的人不计其数,其中就包括这俩男孩的母亲。
原来这母亲为了省下一口饭,总骗两个儿子说自己已经吃过,最后自己活活饿死了。
母亲死了,两兄弟却熬过了那个吃人的冬天。
虽然是双胞胎兄弟,但兄弟俩性格却南辕北辙,哥哥五郎稳重懂事,弟弟于六郎却从小生性顽皮。于六郎可怜母亲成了个饿死鬼,发誓要在母亲的坟头里埋一把粮食,便去村中豪绅家里偷盗,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豪绅姓谭,人称谭老爷,是最十恶不赦的反派,明明家中酒肉臭,却一把粟米都不肯施舍,反倒看上了这于六郎的皮相,要他进家里伺候他,才肯赏他一把米,要不然就要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这实在是丑陋淫邪至极了。
五郎为了去救弟弟,结果被折磨成了废人。这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于六郎闯进官家的宴会上,要为哥哥讨公道。
只可惜没人理会他,听说了他的遭遇以后,那扮演官家的演员一个穿黑衣戴白面具,一个穿白衣戴黑面具,倒像是黑白无常,取笑说:“来来来,我看看。果然是草窝窝里养出来的金凤凰,难怪那谭老爷会看上眼。去吧去吧,这天上明月圆如盘,高朋贵客把酒欢,半只羊腿赏给你,马路牙子坐一边!”
旁边的演员也哄笑成一团,文良辰跪在地上,唱道:“富人的极乐世界,穷人的阿鼻地狱,你们要逼人做恶鬼,我也不怕来世有轮回,天上的明月圆如盘,我却漆黑一片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原来是鲜血迷了我的眼。”
他说着便拔剑起身,观众席上一阵惊呼,就见文良辰拔剑就刺向了面前狂笑的黑白两位官家,“咚咚咚”的鼓声像是他杀人的鼓点,他像是在跳大神一般,舞步诡异夸张,不一会就“杀光”了台上的人。满座哗然,仿佛共同见到了一场屠杀。而文良辰一身红衣,长发飘散,双手握剑立在台上。
寂静之际,却听“啪啪”两声,于怀庸一边拍掌,一边沉声笑道:“好,好!”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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