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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野接着又道:“其实大部分江湖人都如此,从古至今都一样,清末民初,那些个跑江湖的,不说赚多大钱,只说卖眼药的,一天怎么也能进账三五块大洋,白天还一副小买卖人打扮,到晚上换了长衫,进饭庄子吃席面,洗个澡到戏园子捧捧角儿,深夜还要来两个大烟泡儿。”
“卖眼药的是什么人?”
“就是过去跑江湖的一个行当,从宋代起江湖就形成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东京梦华录提道,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以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
“意思我明白,可这东京梦华录……呵呵,算了,大叔你接着说卖眼药是怎么回事吧。”
“真能打岔。”李牧野笑了笑,接着道:“这一行的人,走江湖的时候通常头戴皂色奇特高帽和橙色大袖宽袍,前后挂满绘有眼睛的幌子,斜背的药袋面更有浓眉精眸的一只大眼,众多的眼睛幌子,显示他江湖眼科郎中的身份。”
“哦。”
这个笨丫头,李牧野索性不理她怎么捧哏,继续说道:“这一行的人,有的是有传承真本事,更多的都是懵事儿的。”
“给人瞧病的时候伸出右手,食指直立,拇指朝前,对着面前患者的右眼,似招似诀,这时候另一人物出现在那里,负杖挂葫芦,腰间插一柄破扇上有草书‘诨’字,头巾扎作冲天形状,身穿圆领青衫,衣角扎入腰带,白裤练鞋,袖捋至肘,有意露出手臂的点青,也就是纹身。”
“卖眼药的问患者能看清那个字否,答浑,其实这个字读第四声,卖药人就说浑?这是看不得不真呀,于是葫芦里倒药粒给病人吃,然后再问什么字,又答浑,便再给吃药,如此反复,三钱银子一颗药丸,能卖出十两八两的。”
“噗嗤!”小芬忍俊不住,道:“大叔又在拿人逗闷子,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病患啊?”
李牧野道:“你倒想想,过去什么样的人更容易害眼疾?”
“当然是读书人啊。”
李牧野笑道:“所以呢,他们最在乎面子,读错了字也不敢争辩,只好解释为看错了,吃了第一粒药,觉着神清目明,味道极佳令人欲罢不能,于是此第二颗药的时候自然容易接受的多,未必一定是真蠢,只是这卖眼药的人会在药丸里加一些曼陀罗膏子,让人吃一颗便停不下来。”
“那可真够缺德的。”小芬侠女情怀又爆发了。
李牧野道:“带你出来涨涨见识,免得一天到晚把江湖想的太美。”
小芬道:“这帮坏蛋,个个有一身本事,却不想走正道做好人。”
李牧野道:“那却不一定,他们当中还是有相当多一部分人对江湖之上的生活有向往的,也不甘心一身本事蹉跎在浪迹天涯的岁月里,这部分江湖人往往一辈子都在等待机会。”
“李奇志!”小芬轻声说道:“我懂了,他现在聚拢起了好多这样的江湖人,现在他们认为已经等到了命运转折的机会,所以就都跳出来了,大叔,你说这些人一路跟着咱们究竟要做什么?”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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