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4章 金富贵的储物法器  我捡垃圾就能涨修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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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我们去北宁城,找袁可可和杜修竹。”
    “找他们做什么?他们又没有小金金给我吃。”
    穆溪云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沈师兄给你的,能吃好几天吧。”
    “那又如何,我每次一去他身边,他就会给我……”金富贵说着,忽然眼中闪烁出精明的目光,引诱的说,
    “要不这样,你明天带我去找沈大财主,他给我小金金,我跟你分,你一我九。”
    穆溪云:“……”
    “沈师兄是冤大头吗?为什么要一直给你矿石吃?他要补偿你上次挨雷劈的事情,也是有限度的,还能一直给你矿石不成?”
    “当然!”金富贵傲娇的昂起了小下巴,
    “他可喜欢我了,上次在幻境的山顶,他还叫我,一见到他,就往他身上扑呢!”
    “在冰湖底的时候,他还一直把我揣身上呢……他可喜欢我了!”
    穆溪云略微回忆了一下,发现沈长风似乎的确很喜欢和金富贵待在一起。
    她脸上闪过古怪的表情。
    大男人也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吗?
    按照她从小到大的见闻,一般都是小姑娘喜欢这些玩意儿。
    尤其是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就喜欢养些小猫小狗什么的。
    看着高高大大一个男人,没想到还有这么爱心泛滥的一面。
    爱管闲事、到处开屏、爱心泛滥、散财童子……
    也就他天赋好,家族、宗门倾力培养,放在底层棚户区,早凉了!
    “喂,听到没有,我和你分赃,我们明天去找沈大财主,他可疼我了。”金富贵揪她发丝。
    “不去。”
    “为什么?”
    “我要去找杜修竹和袁可可。”
    “找他们做什么?”
    付报酬,谈生意,顺便……让杜修竹日后继续假扮自己的情郎。
    时不时在宗门公开招摇过市,保证自己非单身状态,让沈长风身边的女人……们,不会把自己当成假想敌。
    嗯,不过要等自己真的竞选上仆役之后再说。
    毕竟灵珠并非大风刮来,而是她辛辛苦苦抢的,不能大手大脚。
    嗯,袁可可这边也打点一下,让她帮打掩护。
    这货特爱八卦,有她在,让她把自己和杜修竹在一起的消息传遍整个望神山。
    完美!
    见金富贵还欲纠缠,道:“北宁城更大,明天我们去那里给你买狗链子。”
    今天他们前往法器店的时候,接到冯老的传讯符,处理陈大强的事情去了,便没有买成。
    一听自己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储物空间了,金富贵不吵着要去找沈长风了,高兴的吱吱叫唤好几声。
    甚至没注意“狗链子”三字。
    翌日,天还没亮,金富贵早早的就催促穆溪云赶紧起床,搭乘望神山的传送阵,转到北宁城。
    看她心急火燎的模样,穆溪云怀疑这货昨儿个一整晚都没有睡觉。
    本想如往常一般先练半个时辰的箭,再练半个时辰的刀法。
    可刚拿出弓箭,它就夺命连环催,搞得她完全无法集中精神。
    终于,她一巴掌拍飞金富贵,认命的换上出门的编外制服,咬牙切齿吃完饭,和李明珠打了声招呼,直奔宗门。
    一个时辰后——
    北宁城最大的法器店,珍宝阁。
    “就那条红色的吧。”穆溪云扫了一圈柜台中的储物首饰,指了一条款式简单大气的手链。
    大小可调节,套在金富贵的小脖子上正好。
    它身上金灿灿的一片,配红色还挺搭。
    身上的毛发太多,显得相对厚重累赘,所以配合款式简单的,更好看。
    别人看了,只当是漂亮的装饰品。
    穆溪云并不打扮,但从小看书多,涉猎广,审美还是可以的。
    第一次贴心的为自己以外的人花了心思,穆溪云觉得自己对金富贵很厚道了。
    没想到这货又炸毛了:“你什么意思?你就是看我不顺眼,故意给我挑这种颜色花哨又土里土气的款式对不对?”
    穆溪云:“……”
    她制止住掌柜,面无表情问金富贵:“你喜欢哪个,你自己挑。”
    小东西一溜烟儿蹦到柜台上,指着其中一条金灿灿,亮晶晶,还很粗壮的手镯道:“吱吱!”
    我要这个。
    穆溪云盯着柜台后暴发户气味十足的大金镯子,又看了看噬金鼠的小身板,陷入了沉思。
    俄顷,她说:“金富贵,镯子很大,套到你脖子上,动作稍微大一点,就会甩出去的,或者会滑到你的腰上……要不还是选手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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