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0章 部队的来信  签到七零:进厂当咸鱼竟成香饽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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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思明拿着信,走到院子里,在树荫下的板凳上坐了下来。
    他又重新看了一眼黄色的信封,信封左侧印有主席头像和主席语录,顶端则是“敬祝主席万寿无疆”的字样。
    看了看寄信人地址,确定是从部队寄来的,署名却是“自远方来”。
    王思明不禁挑眉,他心里已经有了猜测。
    他拆开信封,掏出信纸,展开阅读:
    我友思明:
    见字如面!
    我是郝鹏,许久没联系,不知你近况如何?
    我如今在部队当兵,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军人,我想你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和开心。
    还记得我们初中的时光吗?那时的我们充满梦想和憧憬。
    我一直渴望成为一名军人,保卫国家,为人民服务。如今,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感到无比自豪和满足。
    部队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
    我们每天都要进行严格的训练,虽然有时候会很辛苦,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训练,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为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很怀念我们在一起上学的日子。还记得那时我们打赌,你赢走了我的钢笔吗?
    哈哈,那时的我们真是调皮。
    不知道那支钢笔你还留着吗?如果还在,一定要好好保存,因为它见证了我们的友谊。
    最后,我想说,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无论时间和距离有多远,我们的友谊永远不会改变。
    此致敬礼!
    郝鹏
    1973年6月18日
    王思明把信叠好,重新塞回信封。
    郝鹏,就是他唯二的好朋友之二了。
    他们是初中同学,那时候他们一起在公社的中学念书。
    可能是因为性格比较投契,两人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郝鹏还曾邀请他去家里玩,两人甚至一起偷看了郝鹏爸爸藏起来的《论语》。
    要知道,这时候收藏这类书籍是不被允许的,若是被发现,可是要被拉去批判的。
    那时,他们读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郝鹏说,应该是“好朋自远方来,才不亦乐乎”。
    两人顿时哈哈大笑。
    初中毕业后,郝鹏家搬到了省城,两人便通过书信保持联系。
    王思明从口袋里掏出那支英雄牌钢笔,轻轻抚摸了几下,嘴角轻轻扬起。
    其实,自从穿到这里,王思明时常感到彷徨,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个骗子。
    他继承了这具身体,可他并不是原来的王思明,却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家人的疼爱和朋友的关爱。
    然而,他似乎也继承了那些情感,不然,为何看到娘就感到安心,看到郝鹏的来信会如此激动呢?
    王思明感慨片刻,便不再去想。他本就不是多愁善感之人。
    既来之,则安之。一切顺其自然吧。
    王思明拿着信回到屋里,在外屋地的箱子里翻找着自己上学时的书本和笔记。
    他打算给郝鹏回信,可他不知道原主的笔迹呀,万一笔迹不同,可就麻烦了。
    王思明找到笔记本打开,令他惊讶的是,那些笔迹竟与他的一模一样,甚至连写某个字的小习惯都相同。
    那就没问题了!王思明把郝鹏以前写给他的信整理好,偷偷放进了空间。
    “吃饭了!三儿,快来端饭!”张翠花站在灶台边,对着角落里翻箱子的王思明喊道。
    “好嘞!娘,我这就来!”王思明连忙应道,然后端起猪肉炖粉条走进了里屋。
    王二民老早就把小炕桌给支好了,一看到猪肉炖粉条上桌,便忍不住想伸手抓一块肉尝尝。
    张翠花刚好走进来,在他背后咳嗽了一声,吓得他身体抖了一下,赶紧缩回了手。
    等所有饭菜都端上桌,一家人围在小炕桌前,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王思明不太喜欢吃猪肉炖粉条,不过这道菜可是受到了全家的欢迎。
    王小妮吃得满嘴流油,王二民吃得头也不抬,王老实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吃着大块的猪肉,心满意足。
    王大军似乎还在想着心事,有一筷子没一筷子的夹着菜。
    王思明倒是更喜欢吃溜肉段,虽然重新加热了一下,但口感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溜肉段一入口,那酥脆的外皮在齿间发出美妙的“咔滋”声。
    紧接着便是鲜嫩多汁的肉块,咸香的滋味在口腔中迅速蔓延开来,让人沉醉其中,欲罢不能。
    “娘,这个溜肉段真好吃,你多吃点!”
    王思明注意到张翠花一直夹着凉拌黄瓜,却不怎么夹肉菜,便赶紧给她夹了几个溜肉段。
    张翠花舍不得吃肉,总想着留给孩子们多吃一点儿,没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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