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1章 经世之才  大航海时代:中华美食横扫欧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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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尔南多吃完早饭就回去补觉了,闵悉也赶紧处理自己买回来的食材,蚕豆要煮,鸭蛋要腌,还有得忙呢。
    还不到吃午饭的时间,梅洛勋爵就到了,他带来了自己精心设计的艺术体,献宝一般拿给闵悉看,明明云霁就在一旁,他却不好意思拿给他看,看来对自己当面出糗的事还是耿耿于怀。
    闵悉看了一下,他写得还不少,足足设计了五种,足见诚意了:“居然写了这么多种,辛苦阁下了,万分感谢!”
    “你看哪种合适,你就用哪个。”梅洛勋爵说。
    闵悉把那张纸收起来,放在柜台的账本中夹着:“好的,回头我会仔细研究一下的。勋爵阁下中午在店里吃饭吧?今天中午我请客,想吃什么?”
    梅洛勋爵想了想,说:“昨晚上那个面条还有吗?”
    闵悉笑笑:“有的,您请坐,稍等一会儿。”
    今天中的主食就有面条,不过是西红柿鸡蛋拌面,而不是华丽版的海鲜拌面。但梅洛勋爵想吃海鲜面,单独给他安排就好,煮面的汤里就放着鸡骨架,虽说没有昨天的鸡汤浓,但也比白水煮面要香浓不少。
    闵悉另外又给他做了几道菜,请客吃饭,总不能就只吃主食吧。
    闵悉做好面之后,亲自端去给梅洛勋爵:“阁下,今天时间仓促,不像昨日那样准备充分,面条可能没昨天那么香浓,请您包涵。等公爵的生日宴结束之后,在宴席上出现的菜品才会正式在店内销售,您想再吃宴会上的菜品,届时请再来店内品尝。”
    梅洛勋爵点头:“好。”他其实有些意外,没想到闵悉做事还很讲究,给公爵宴会做的菜品都是店内不曾销售过的,给足了费尔南多一家面子。
    梅洛勋爵又问:“我想知道,如果我家中想举办宴会,是否也能请您去我家做菜?”
    闵悉说:“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勋爵阁下也看得到,我店中生意红火,如果关门歇业一天,收入会损失不少,所以费用会很昂贵。”
    梅洛勋爵摆一下手:“费用不成问题,只要你们肯来就行。”
    闵悉听到这话,心说,莫不是故意想用这种办法叫云霁上他家去?不过云霁也不是非去不可,他完全可以只带三个员工过去,云霁不会做饭,梅洛勋爵能奈他何!
    等中午忙完之后,闵悉拿着艺术体的广告设计上了阁楼。
    云霁看了看那几行花里胡哨的广告字,说:“这就是艺术体?”
    “对,应该就类似于我们的书法吧。我先练练。”闵悉说。
    云霁看着闵悉:“你练?你不是不识拂朗机文字。”闵悉的拂朗机话虽然比他流利,但却从未书写过,云霁默认他只会说,不识字。
    闵悉的葡语虽然不算好,但好歹也写了十几年的英文,拉丁字母是相通的,肯定要比云霁流畅,葡文的艺术体跟英文的花体字相近,对他来说,难度应该不算特别大,他说:“我不认识,但是我会照着描啊。”
    云霁说:“还是我来吧。等我画完《麻姑献寿图》再来写。”
    闵悉说:“那我也练练,以后不知道还要做多少盒子呢,总不能都叫你来写吧。我要是能练好,也能帮你一些忙。”
    云霁觉得他说的也在理,便说:“也罢,你试试吧。”
    闵悉拿了一根鹅羽笔在手,铺开纸张开始照着梅洛勋爵的设计描起来,他挑了一款不那么花哨的,因为这样比较好辨认,毕竟他是为了打广告,而不是为了卖弄书法。
    刚开始确实写不好,因为他很久没写过拉丁文了,鹅羽笔太轻,用得也不那么顺手,而且本地产的纸张并不那么平滑,写起来也磕磕绊绊的。
    几遍之后,便渐渐好看了起来。闵悉便开始学着写艺术体,这并不容易,毕竟也是书法,不可能是写几遍就可以学会的。
    云霁安静地画着画,听着一旁传来沙沙的声响,那是闵悉练字的声音,他也不去看,刚学字的人写得肯定不好看,他不看,就不会给闵悉压力。
    过了一阵,他觉得有必要提醒闵悉去休息,便扭过头去:“九弟,先不练了,去休息一下吧。”
    闵悉看了看最新一次写的,有两三个字母似乎已经掌握了精髓,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练好了,便放下笔,打了个哈欠:“好,我去睡一觉,下次再练。”
    闵悉走到床边直接躺下了,云霁这才扭头去看闵悉的练字成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了一跳。
    他以为闵悉从未写过拂朗机字,笔触肯定会很生疏,然而出乎他的意料,闵悉的拂朗机字比自己写的还要流畅圆润,除了一开始那几行写得略生疏之外,后面的是越来越圆润流畅,根本就不像个生手写的,并且后面的艺术体已经颇有几分水平了。他真的从未写过拂朗机文吗?
    他回头去看闵悉,对方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云霁到嘴边的话只好咽回去,等他睡醒了再说。
    等闵悉睡醒时,云霁还在画他的画,麻姑献寿的线条都快勾勒完了,他画画用的是自己最擅长的毛笔。那笔就是他们自己制作的兔毫笔,一开始这笔是不太好用,云霁又调整了好多回,现在已经能用了,当然远比不上工匠制作的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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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霁不习惯写硬笔,除了楼下记账用鹅羽笔,画画写拂朗机字,他都是用毛笔完成的。
    毛笔有一个不足之处,就是用久了会秃,闵悉又帮他从市场和衣料店里收集来了几张兔皮,准备再制作几杆毛笔。
    闵悉伸了个舒服的懒腰:“七哥,你又没睡?”
    云霁回头看着他:“没有,没觉得困。你醒了?我看你写的拂朗机字,比我还写得好。”
    闵悉露出夸张的表情:“是吗?我是第一次写,就照着勋爵给的样本描的。”
    云霁点头:“是真的,第一次写,手很稳,笔触也很圆润,大小也很均匀,不像是第一次书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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