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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室的几个人中,我接触最多的是大本,就是第一天我去雕塑室,坐在门口和我打招呼的那个络腮胡子,开始猛一看,我以为这哥们最起码也得40多岁了,后来才知道人家才三十六岁而已。他是内蒙古海拉尔人,他孤身一人在深圳,老婆孩子都在老家,大本脾气很好,性格很闷,也是从国营厂辞了职来深圳的。因为他和皮特年龄相仿,家乡离得近,经历相近,所以他们俩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
顺带着,我和大本也相处的也算不错,有时候礼拜五的晚上,我们回来的早了,或者事情较少,大本就会叫上我们几个一起到下面不远的一家东北小餐馆,炒上几个菜,拿出两瓶白酒,喝上一通。
慢慢的发现大本这个人是真的很不错,喝酒爽快,无论杯子里或多或少,他都是一饮而尽,滴酒不剩,为人更是正直,豪爽,每次我们要付钱,他都不愿意,甚至生气,连皮特付钱他都不乐意。不过听说他工资确实很高,每个月将近小一万,这对我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不过再多钱那也是人家自己的,该小气照样小气,所以说这是秉性所致。
按理说,这大本的日子应该是过得很滋润才是,可是美中不足的是,他老婆孩子不在身边,因为他老婆在老家环卫处上班,虽然工资不高,可是也算是事业单位,那个时候人的思维还是受到了很大的禁锢,总觉的这样的一个单位,怎么着也舍不得就这样丢弃了。再说了,以他老婆的资历,就是来了深圳也不好找工作啊,所以,只好两地分居了。其实以我个人的想法,大本一个人的工资足以养活全家了,再高的收入,再好的待遇,如果不能和家人在一起,那也没有意义啊!
如果夫妻二人离得近到也罢了,不是有很多的周末夫妻嘛,可是这两个人一个在烈日炎炎的祖国最南方,一个在雪花飘飘的祖国最北方,相隔近万里,即使坐飞机都要一天时间,其他的交通工具更是别提了,也就是说,从深圳回去一趟,甚是不易,一年里也只是在过年的那几天能相聚。
大本尽管非常想念家乡的妻女,可是为了生存,没有办法啊,经常看到他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一言不发,郁郁寡欢,只有哥几个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才会露出一丝笑容。
不过几年后,大本通过技术移民,全家去了温哥华,总算是解决了两地相思之苦。后来皮特建立了一个林道公司的同事qq群,也把我拉了进去,我和大本简短的聊过几次,听说他在那边生活的很好。刚一开始,政府有提供廉租房,孩子每月有牛奶补助,直接打到了监护人的卡里,政府还安排了免费的语言学习课程。
移民局给他老婆提供了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每天工作4个小时,因为家中孩子不满10岁,所以每天的工作时间是有限制的。不过听说他老婆每天四个小时的工资足够全家人生活了,后来qq被盗了,也就慢慢的失去了联系,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本这个老大哥,他应该还是蛮不错的。
......
公司后来又陆陆续续的进了一些新同事,但是我们整日里忙得天昏地暗的,所以和他们之间的交往都很浅,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值得纪念的事。上面讲的这些人和事,大部分都是出自皮特之口,因为我这几天不都是和皮特一起嘛,特别是坐车的时候,无聊呗,就东扯西拉。
当然我也知道,任何一个人转述一件事情,都会根据自己的主管臆断来加上一些材料的,所以我当然是不会全信了,这些具体的人何时的真实情况到底是啥样的,有些人是否真如皮特讲的那么不堪,我不置可否,只管听着就是。因为我以后还有大把的机会去和他们慢慢的相处,谁是谁非,是人是鬼,到时候自然会见分晓。
不过我还是从皮特的讲述中听出了弦外之音,因为他有意无意的把公司的这些人,按照自己的想法给归结到了两个阵营,戴维一派,伟杰一派。很明显,他对戴维很是忠诚,钦佩,自然是戴维这一派,其他的还有爱玛,露西,她们俩更是几年前就跟着戴维了,戴维跳槽到了林道公司后,又把她俩带了过来,可以说,她们两个是戴维正儿八经的嫡系人马。
不过虽然我不大了解林道公司的现状和真实情况,可是我是不大赞同这么分类的,大家都是来打工的,说句难听话,也就是混口饭吃而已,咱们把工作做好,每月准时领薪水,没有必要拉帮结派,把精力放到搞办公室斗争上,是不是有点拉车拉到路边边——把劲使偏了啊?
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嫩了,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有派别,有了派别才会有利益的归属,就好像你建立了政权,必须有武力来维持一样,在这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想要置身事外,独善其身,都是不大可能的。
当我和皮特带着样品,从沙井回到玫瑰园楼下的时候,一看表还不到三点四十。皮特说,阿瑟,咱们先别上去了,在下面歇会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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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皮特发话了,我当然是要绝对服从了,于是跟着皮特进了附近的一家面包店,把样品箱子放到门边,皮特驾轻就熟的到旁边拿了一个塑料果盘和夹子,到里面的货架了转了半天,最拿了一个毛毛虫面包加一杯咖啡。
我也有样学样,跟进去转了半天,拿了一款最便宜的香樟吐司,5块钱,然后又拿了一杯2.5元的纯牛奶,坐到了皮特的对面。其实我真不想吃的,就这点东西,不够塞牙缝呢,却要7块五毛钱,我真的有点心疼了。
本来我是准备下班后去吃粉炒米饭的,加个鸡蛋也才4块钱而已,可是当着人家皮特的面,我总不能干巴巴的在这里坐着吧,这样未免显得咱也太小气,落伍,寒酸了吧,肯定会给皮特留下抠门的印象。当然再坏估计也坏不到哪里去,有诺曼在前面,我还能算是最抠的吗?但是咱不能和差的比啊,所以一咬牙,还是拿了,就算是打肿脸,也要充这个胖子。
我们坐的位置靠着玻璃窗,正对着玫瑰园的大门口,进进出出的人和车尽收眼底,我明白了皮特的用意,这是个好观察点啊,万一有什么情况,可是及时的做出相应的变动。皮特让我把门口的报纸拿过来,顺便把柜式空调的冷气口朝这边调一下,报纸分做两份,我们各自看了起来。天气炎热,从龙福路过来,一身大汗,正好享受一下这空调的清爽。
盛夏的下午,看着报纸,喝着牛奶,吃着面包,不能否认的是,在这样舒适的环境里,当一杯荡漾着深棕色浓香的咖啡端来,加上一个充满情调的愉快场所,真的有助于放松心情啊!虽然我也真心觉得这西餐啊,中看不中用啊,不用问,到了晚上,我还得吃一顿,不然肚子受不了啊,而且以前看电影里演的,人家那叫下午茶,重点在茶,不在吃啊,呵呵呵。
报纸看完了,我猛一看表,四点半了,便提醒皮特说,该不该走了?他抬头看了一下表,站起身来说,走吧,回去忙完事,差不多刚好6点多,看看今天能不能早点下班。
我们刚踏进办公室,就看到我桌子旁边坐着两个人:一个微胖,二十四五岁,最起码1米80以上高度,皮肤白皙,身材宽厚,魁梧,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小耳朵,鼻梁上架着一副小金丝眼镜,头发稍微有一点自来卷;另外一个,1米65左右,瘦瘦的,黑黑的,脸长长的,眼睛细细的,寸头,看不出来有多大年纪,不过应该不会超过30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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