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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女孩儿,给口饭的养到几岁,就能帮着干活儿。
再养到十几岁,就能换一大笔彩礼。
绝对算得上低投入、高产出啊。
毕竟他们两口子工作二十年,也未必能够攒下三十万。
而卖个闺女(注:合理合法),却能收回三十万的彩礼。
“咦?”
李勇才眼睛一亮,有了主意,“好吧,我们可以承认,我们就是想养大了换彩礼!”
这个借口,虽然也挺扯,毕竟养孩子不是养猫养狗。
但,已经听着比“做善事”更符合他们夫妻的性格。
兴许,还能有人信呢。
李勇才想过了,反正他就咬死一件事:孩子是他捡的,不是偷得、抢得。
“可,警察会不会帮那丫头找到亲生父母?”
李母还是担心。
毕竟当年做了亏心事,她有胆子欺凌一个不会反抗的孩子,却不敢面对事情暴露后的后果。
“找到又如何?又不是我们把孩子偷出来的,我们就是‘捡’到的。”
李勇才继续咬着牙,再三强调“捡”字。
他这样,不只是说服自己,也是在提醒老婆:“我告诉你,你给我放聪明些。”
“别再犯蠢的说错话!你就咬死了,孩子确实不是我们亲生的,是我们捡来的!”
他们不是人贩子。
他们没有犯法。
至于打骂孩子,谁家父母不管教孩子?
顶多他们就是严格一点。
这,怎么也扯不到犯法上吧。
李勇才不住的给自己洗脑,还别说,效果不错。
他不再心虚,不再害怕,而是仿佛有了依仗。
李母也被李勇才一通骂,虽然做不到李勇才那般强横,却也不再惊慌失措,看着还算镇定。
夫妻俩找了个诊所,简单包扎了一下,便回了家。
“妈,我要吃红烧肉,今天怎么没有肉?”
“太晚了,来不及做饭了,中午还有点儿剩菜,你吃了吧。”
“我不要剩菜!剩菜不是李苗那个赔钱货吃的嘛!让她吃!对了,她怎么不在,我想吃她做的红烧肉,妈妈你做的不好吃!”
“吃吃吃!一家人都要吃牢饭了,你还吃肉!要么吃剩菜,要么饿着!”李勇才怒了,直接对着宝贝儿子破口大骂。
李大宝先是被吓到了,接着想到自己是老李家唯一的根,便有恃无恐的往地上一趟,开始打滚、哭嚎叫:“我不管!我不管!我要吃红烧肉!我就要吃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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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宝,你给我起来!你个兔崽子,真当我舍不得打你?”
“老公,别生气!大宝还小,他不懂事!大宝啊,乖,今天是在太晚了,明天、明天妈给你做红烧肉!”
“……我不要吃你做的,我要让李苗去做!啊啊啊!李苗呢!那个赔钱货怎么不在家!我要骑大马!”
“让开!你给我让开!我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兔崽子!”
李家大人喊,孩子哭,女人劝,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龙岁岁在派出所的医务室,很快就醒了过来。
“李苗,你放心吧,我们已经帮你采了血样,并录入了基因库。”
“基因库那边会进行比对,这个需要一些时间,最快明天,应该就能有结果!”
“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会尽量帮助你!”
“对了,今晚要不你就跟我回家,在我家先住一晚?”
说话的还是那位女警姐姐。
她二十来岁的年纪,应该是刚入职,整个人都透着那种职场新人的朝气与热情。
她对待龙岁岁,更是无比的温柔、和气。
按理说,可以帮龙岁岁找个旅店,毕竟是十五岁的大孩子了。
贸然领去家里,家人和“李苗”都不自在。
但,小镇比较小,只有一个旅店,距离派出所还不近。
女警担心李勇才夫妇再跑来找李苗的麻烦,尽量想把孩子放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
跟着她回家,或许不够方便,但足够安全。
“姐姐,谢谢你!”
龙岁岁连连点头。
她乖乖巧巧的,声音也软软糯糯。
看着就是个非常懂事、听话的好孩子。
全然没有发疯时的凶悍、勇猛。
女警姐姐更坚信了自己的猜测:孩子是好孩子,会爆发,是因为被压迫得太狠,受得刺激太大!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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