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章 野生的奴隶商队  阿瓜的奇妙冒险!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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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沙漠中的一切都还笼罩在一层轻纱般的薄雾中。
    沙丘上的线条如波浪般起伏,仿佛是大地的呼吸。一阵微风轻轻吹过,带来一丝凉爽,也吹起了些许沙砾,它们在空中跳跃、旋转,然后又轻轻地落下,如同沙漠中的精灵在翩翩起舞,一只蜥蜴静静地伫立在沙丘上,注视着远方,仿佛在思考着自己的旅程。
    此刻太阳还未升起,天边泛起一抹鱼肚白,金黄的沙粒在这静谧的时刻显得格外柔软,它们似乎还在沉睡,没有被白日的喧嚣所唤醒。
    这是沙漠在一天中最让人舒适的时刻,也是一天中最初的时刻。
    直到太阳升起,将一切染成金色。
    我从睡梦中苏醒,缓缓的伸了个懒腰,随后朝床边的两个俘虏打了个招呼。
    “早上好啊,我的奴隶,还有你,讨人厌的小毛贼。”
    困顿没有回应,这几天的苦难已经摧毁了他的意志,只是短短几天,已经没人能够将他和当初的那个城主之子联系在一起了。
    至于另外一个小毛贼,她倒是精神奕奕。
    为了给她一个教训,昨天一整天我都没给她食物,不过我也不是多么残忍的人,虽然没有给她食物,但我给她喂了很多的水,避免她在沙漠中口渴。
    可惜,这家伙根本没有领情,反倒是一直在想办法逃跑。
    “我不是要逃跑,我是要上厕所!我是真的要上厕所!”
    对,就是这个结果,从昨天开始,她都已经念叨几十次了。
    不得不说,这家伙的演技还是很逼真的,此刻她哭的可谓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要不是遇到了我,估计一般人早就被骗了。
    也就是我,看在她年纪小的份上不跟她计较,要换了别的强盗,她早就没了。
    诶,我就是这么的善良。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继续往南的行程。
    从埃奥特绿洲前往下一个聚集点,大概需要4天,为了不让毛驴的惨案再度上演,我准备去集市再买一头骆驼。
    这样的话,就算有一头骆驼中暑了,剩下的一头依然可以带我走出沙漠。
    只是当我来到集市后,才发现相比昨天,今天的集市热闹了许多。
    我随便找了个路人,准备问一下发生了什么,可等路人转过脑袋,我才认出这居然是昨天给我舞蛇的大爷。
    “呦,大爷,一大早就来表演呢?”
    “不是,我准备来买个媳妇。”
    “你都这么大了还想着娶媳妇呢?等会儿,买媳妇是什么情况?”
    大爷没说话,只是朝前面扭了扭头,我意识到了什么,挤开挡路的人群来到了最前面,却发现有一队奴隶商人正在这里拍卖奴隶,而且还都是女性奴隶。
    我皱了皱眉头,顿时就感觉有些不太对劲。
    奴隶一般有三种,要么是负责干活,要么是用来在床榻上取乐,还有一种就是用于厮杀用的角斗士。除了第一种奴隶哪哪都需要外,后两种基本上只有在大城市才有销路。
    这支商队所售卖的奴隶显然是第二种,如果说他们是在巴尔博城邦进行售卖,自然是没有问题,可在埃奥特绿洲这里的人根本不可能会为了一个玩物而掏空家底,即便他们舍得,这些人的资产也根本没法与城里的富人相比。
    女性奴隶在这里是卖不出价格的,根本就不符合奴隶商队的利益。
    舞蛇大爷跟我解释,说这个奴隶商队在他们这儿也算是小有名气,其他奴隶商队,是从边远地区进口奴隶,然后前往大城市贩卖,但他们是从大城市进口奴隶,然后带到边远地区进行售卖。
    “等等?从大城市进口奴隶?他们是钱多的没地方花了吗?那地方的奴隶多贵啊!”
    “不贵,他们就挑那种市场上没人要的奴隶,这种被人挑剩下的奴隶一般都是长相上有些缺陷,而且因为身体素质太差,当劳动力都没人要,所以价格都很便宜。”
    舞蛇大爷表示,这种女人,大城市里的富人可能不稀罕,但他们这些当了一辈子的光棍可是稀罕的很!长得丑又怎么了,能生孩子就行!
    大爷话音未落,前方的售卖台就走来了一个壮汉,这家伙长相粗狂,面容猥琐,瞪一瞪眼把小孩吓哭出来,咧嘴欢笑能将成年人恶心到吐酸水。
    相比于商人,我反倒觉得他更像是我的同行。
    跟着他一起上台的,还有好几个女人,不管是长相还是身材,都足以称之为歪瓜裂枣。
    但聚拢在这里的围观群众并不介意,面对从后台走来的女性奴隶,他们给出了最为热烈的欢迎。
    “各位朋友,是我,你们的老朋友,诺克斯!我们又来给各位送老婆了!这些美人可都是我从莫戈斯洛尔买来的!有很多过去还当过舞女,伺候过贵族!还请大家不吝购买,错过了这次,你们可再也没法买到这么便宜的女人了!”
    为了展示自己商品的优点,这家伙还时不时伸出自己的咸猪手进行一阵乱摸,引的奴隶尖叫连连,看的台下血脉蓬勃,就连舞蛇的大爷也都激动的嗷嗷叫。
    这个场面是真的辣眼睛,但不得不承认,他卖的确实很便宜,根据样貌和年纪,这些奴隶每个的价格都在三十到八十枚金币之间。
    在巴尔博城邦,一个成年男性奴隶就可以卖出100到120枚金币,虽然女性会便宜一些,但也不会便宜到这个地步,要知道我昨天光是买了头骆驼就花了三十金币。
    看着激动的人群,我略微有些不爽,但我并没有动手的打算。这里可不像是巴尔博城邦,救完人后直接让他们往林德城跑就行,这里可是沙漠中心,真要她们自己想办法穿越沙漠跑去林德城,估计她们连一个人都活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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