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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弃追查通缉犯后,我就暂时在城主府住下了。
跟我一起待在这里的,除了我之外,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对,就是之前在无人区救下的那两个小家伙。
男孩叫扎克,女孩叫瑞吉,是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为了躲避战乱,他们跟随着家人,从拉尔斯王国逃往林德城的。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些吃人的怪物,为了保护孩子,他们的父母失去了生命。
扎克由于年纪稍微大一点,便承担起来保护妹妹的责任,带着她来到了无人区,依靠天生的机敏来偷盗度日。
然后他们就被森林女巫给盯上了。
很可怜,但这个世界上可怜的人海了去了,基本上只要是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悲剧,所以我并没有太在意,只准备给他们点钱,然后打发他们去孤儿院。
但也不知扎克这家伙是怎么想的,非要留下来,想要跟我学习战斗的技巧,对此就算是给我当牛做马也没有问题。
不得不说,这小子很有眼光,一眼就看出我是这里最强的那个,但我没有带累赘的习惯,所以果断拒绝了他。
倒是莱奥斯善心大发,决定教导给他一些防身的本事,于是这对兄妹就在城主府暂时住下了,在充当佣人之余,还能与我一块儿跟着伊芙学习,
对,我也在学习,或者说这才是我留在城主府的原因。
“一乘以二等于二,二乘以二等于四,三乘以二等于六......原来如此,这就是数学,我就说那些商人为什么算钱算的那么快,原来还有乘法这种高端的学问!”
我很感动,原来,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以后我再也不用怕那些奸商了!
“伊芙老师,问一下,有没有什么能够加快学习的办法,你看这里有这么多本书,可我看了一上午,才学会了一页纸的内容,这我得学到什么时候啊?”
伊芙朝我翻了个白眼,似乎是不想理我,直到我晃了晃钱袋子,她才无奈的转过了脑袋。
“哪有什么快速学习的办法,这种事情只能积少成多,当初我可是学了三十年呢。”
“什么!您都30岁了?保养的不错啊!看起来跟小姑娘一样。”
“你!!精灵的寿命与人类不同,我们48岁才算成年,相当于你们人类的16岁。”
“嘶!这么说你已经48了!这么说,你已经是半老徐娘了?”
“我!!”
“对不起,之前是我不对,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对老人家是很尊重的,就连抢他们的时候,我都不会动棍子的。”
“呼,不生气,我不生气。”
“以后我对你也会放尊重的,伊芙奶奶。”
“混蛋!我忍你很久了!”
跟伊芙打闹了一会儿之后,我重新看起了书,而且看的很认真。
原本我是对识字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的,毕竟就算不识字,我也一样过的很好。可在经历了上次的诅咒与这次的通缉令事件后,我终于意识到知识与见识的重要性。
见识或许可以用经历来弥补,可知识这里,如果因为不认识字,连书都看不了的话,那么我学习的途径就太少了。
光是识字的话,我花点钱就能找到人教我,可要想找一个如伊芙一样博学的人,那可就太困难了。
虽然嘴上不说,但我其实还是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的,刚刚的小插曲只是为了缓解一下学习产生的疲劳。但由于底子实在太差,我到现在连最基础的通用语文字都没能学完,就连扎克那小子学的都比我要快。
我自然是不服输的,只能加倍努力,但这玩意貌似也看天赋,反正我在努力追赶了几天之后,成功的被扎克甩开了一大截的差距。
“好累啊,感觉比打一天架还累。”
我扭动着酸麻的脖子,看向了天空,这才发现天居然又快黑了,一天的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伊芙老师,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成为不了学者了,还是当强盗容易。”
“这两件事是没有冲突的。”
“什么?”
“我说,当强盗和当学者,这两件事是没有冲突的。”
“我还以为你挺瞧不起强盗的。”
“我现在依然瞧不起强盗,但我并没有瞧不起你。”
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伊芙对我的态度好了很多,甚至可以说有些语重心长。
“当强盗也好,当士兵也好,做商人也好,做厨子也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可能是主动选的,可能是被迫当的,但不管如何,这些职业,都是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而选择的一种谋生手段。”
“可学者不同,虽然确实有很多人去学习是为了一些特地的目的,但也有人学习是因为兴趣,实际上,每个人都有学习的兴趣,只不过是想要学习的事物不同。”
“小孩子为了玩闹去学习游戏的规则,农夫为了种出粮食学习播种的方法,木匠为了打造物品学习工具的用法,贵族为了巩固地位学习统御他人的手段,你可以说他们学习这些都是为了某种目的,也可以说这些目的本身,就是他们最感兴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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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所谓学者,并不在于看了多少书,知道多少事,因为每个人在人生的某一阶段,都当过学者,只不过大多数人在达到或者放弃了原本的目的就,就不再有动力坚持下去了。”
“可如果你有着想要了解新事物的心愿,并且愿意为此付出努力,那么,不管你是什么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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