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6章 写“血情书”的老同学  负债百万后,我在年代开工厂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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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崔长嘉想起来刘敏健是谁了。
    高一的时候,一开学,这小子就喜欢上了班花冯媛媛,然后他干了一件特惊天动地的事,他用刀子划破了自己的手,写了一封血情书塞到了冯媛媛的桌洞里。
    未曾想,班花冯媛媛不仅没被感动,她还被血书的味道给冲吐了。
    刘敏健就被整整嘲笑了三年
    不过,现在看,刘敏健还是挺正常的,尤其还穿着衬衫制服,比一般的男孩子显得帅气。
    “记得,记得,就是感觉变化太大了,没太敢认。”
    看着崔长嘉精彩的眼神,刘敏健脸上也挺精彩的,他就知道,他这一辈子都逃不了“血情书”这个梗了!
    其实,崔长嘉刚才是在想,刘敏健若是想起自己曾经干的蠢事是后悔呢?还是觉得丢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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