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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的诏令,岂可朝令夕改?”
庆忌的态度十分坚决。
他是爱惜孔丘的才干没错,但,庆忌不容许任何人敢于挑衅他的权威!
在一侧的王后季蔻不禁黛眉一蹙,缓声道:“大王,三思。孔夫子在奏疏中所云,可能是气话。”
“若‘苛政勐于虎也’,孔丘是认为大王所推行的《法经》不人道,不合周礼,故而屡屡上书劝阻。”
“既然孔夫子不能认同《法经》,大王何不向他解释?亦或者,将孔夫子从会稽郡调回金陵,君臣之间,把话说开即可。”
将孔丘从会稽郡调回来?
庆忌闻言,不禁陷入了沉思。
按照他对孔夫子的了解,后者是一个犟驴脾气,一旦决定的事情,就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而孔丘要是真的弃官而去,庆忌也无可奈何。
因为在春秋战国时代,人才都是可以任凭去留的。
庆忌若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杀死孔丘,亦或者软禁孔丘,难免会遭到非议,然后将给吴国造成大量的人才流失。
良好的名声,不管是在哪个时代都极为重要。
如楚才晋用,魏才秦用一般,楚国、魏国的君主可能都想过杀死那些敢于弃官而去的大臣,但终究不能下手。
庆忌与孔丘的关系,好似现代的老板和员工的关系。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要是老板的所作所为惹得自己不高兴,作为员工的孔丘未必不能辞职,或者自离!
“善。”
庆忌终于采纳了王后季蔻的这一主张,将孔丘从会稽郡调回金陵。
毕竟,孔丘在会稽郡的名望太高。
越人可能不知道吴国的大王是谁,但绝对听说过孔丘,甚至是见过孔丘!
“大王,廷尉伯噽求见。”
就在这时,中车府令胶滑进入滋德殿内禀告道。
“伯噽?宣。”
“唯!”
随后,伯噽就弓着腰,低眉顺眼的进入滋德殿。
“臣伯噽,参见大王,大王万年!”
“不必多礼。伯噽,坐。”
“谢大王!”
伯噽随后就坐在陛台之下。
“大王,臣此番觐见,实乃有一事,臣自己无法做主,故而入宫请大王裁夺!”
“何事?”
“近日,在云阳发生一起当街杀人事件。平民丑夫为报父仇,手刃仇人,然后主动向官府自首,现已被打入大牢。”
伯噽娓娓道来,说道:“然,云阳县令认为丑夫至孝,又主动自首,可以宽大处理,而不必处以死刑。是故,其上奏为丑夫开脱,请大王网开一面,饶恕丑夫死罪!”
闻言,庆忌不禁眉头一皱。
“不管是何缘故,当街杀人,影响恶劣。寡人说过,故意杀人者死,不问缘由,这丑夫虽是自首,却也不能宽大处理。”
“大王之意,是按《法经》处死丑夫?”
庆忌将目光放在一侧的季蔻身上,问道:“王后,你认为对于这个丑夫,应该如何发落?”
“大王,臣妾以为,丑夫当街杀人,的确不该,然其有自首情节,又为报父仇,何不能贬其为官奴,终生赎罪?”
妇人之见!
庆忌摇摇头道:“王后,丑夫当街杀人,这是不争的事实。不论其是何缘由,仇杀也罢,私斗也好,罪不容恕。”
“寡人之前在与群臣议立法之事时,就曾说过,法不诛心,论迹不论心,我吴国要做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丑夫死罪,不容辩驳。”
“大王英明!”
廷尉伯噽赞许道。
在这件事上,他之所以要过问庆忌的意见,正是担心自己处理不当,引起庆忌的不满。
毕竟,吴国刚刚立法,有些刑事上的事情还没有处理的经验。
庆忌又暗暗思索了一下,忽然道:“伯噽,你廷尉府的官宰,可熟读《法经》?”
“回禀大王,臣以及廷尉府的同僚,已经熟读《法经》。”
作为吴国最高的司法机构,伯噽等官吏自然不能连《法经》都没有熟知。
“《法经》在金陵试行,使国人熟知,收效显着。寡人当将《法经》之内容,推广于国内各地。”
“要保证每一处县衙,都张贴法经的告示,所有官吏,包括秩比一百石的小吏,甚至是地方的三老、亭长,都务必熟读《法经》,并口口相传于民间,使国人知法而守法!”
“不定时抽查,令各地管理背诵《法经》,默写《法经》,若无法将其背诵默写者,一律不得录用!”
“唯!”
庆忌此举,考虑到的正是能迅速将《法经》推广于吴国的各个地方。
知法犯法是最可恶的,而有了《法经》作为依据,将来县令们碰上一些棘手的桉件,也无法凭借个人的喜好,去为那些桉件盖棺论定!
人治终究是有限的,因为庆忌不敢保证,每一个官吏都能做到明察秋毫,清廉正直!
所以,法治才能应运而生。<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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