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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坐在椅子上,大口呼吸着气,脑海里思考该如何明哲保身。
因为涉及到霓虹的社会层面,被告律师继续为两人辩护,即使胜诉,也会被当做过街老鼠。
替侵犯教师权益的人辩护,晚上会被砸窗子的。
“审判庭已向霓虹东都教育部确认证据,证据属实,被告方的身份存在虚假,并且行为极度恶劣,意图蒙蔽审判庭的行为,被告律师禁止发言。”
这一次,连审判长都陷入一种恐惧。
不是因为公生,而是未来某一天,这件事被捅出来,自己要付出社会性质连带责任。
所以,这场案件已经没有继续审理的必要。
这个男孩,已经把所有针对他的危机全部解除。
“原告律师,你是否有需要继续补充的事件?”
审判长示意公生,可以让这个孩子继续。
十六岁做到这个地步......
对方确定是一个孩子吗?
“谢谢审判长、审判员,我希望补充的部分,为刚才被告律师反驳的内容。”
公生做回座位,将最后的证据拿出来。
这个证据,只有这时候拿出来才有用。
望月美奈子的日记本。
“根据被告律师的反驳,我方的阐述与解释为下:......”
第一,关于三年前的警视厅审查,但是在原告律师即鄙人前往警视厅进行翻案后,确认当时存在很多无法解释的问题。
但是因为杯户小学方面已经出示非警视厅的公示,定义为自杀行为,迫于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警视厅选择退出杯户小学部。
并且,至今警视厅都未曾为当年的事件进行公示。
第二,关于被告杉山与山田的犯罪事实,并非本人臆测,而是从原告望月美奈子的同学处,拿到属于望月美奈子的日记。
因为学生的交换日记行为,所以这本证据被保存下来。
这本日记的最后一篇,就是在被发现上吊的两天前晚上写下,之后第二天交换日记才得以保存。
上面清晰记录原告望月美奈子发现杉山与山田两人进行非法入学交易的全过程。
并且原告方出示经过警视厅鉴定的证物证明,包含铅笔碳素检测、笔记本存留指纹检测、笔记的写字方式检测,都表明为三年前望月美奈子的亲笔日记。
“基于以上,呈交给审判庭,希望得到公正的判定。”
公生一口气说完全部,并且将文件交给书记员。
同时,这一刻桌面上空无一物。
所有的文件、档案、证据、资料全部上交。
内心那颗吊住的心,放松下来。
虽然说早就预测到此刻,但是真的一步步走到现在,那种真实与压力却让公生几度想要放弃,甚至逃离。
真的,现在公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躲在哪里好好睡一觉。
差不多过去五分钟,审判长与审判员交流完毕。
拿起面前的法槌,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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