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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列步兵经常使用的阵型有三种:线列、纵阵和方阵。
纵阵是线列步兵冲锋前进时使用的阵型,目的在于减小暴露面积,尽可能在冲锋时减少伤亡。
线列就是常见的“排队枪毙”阵型,双方距离小于500米的时候,部队会由纵阵转为线列,以此来发挥火力优势。线列状态下,不同的国家,士兵的间隔距离不等,像英国线列士兵和士兵的间隔距离为0.63米。
方阵则是线列步兵对抗骑兵的阵型。
一般来说,线列步兵以营为活动单位,能在战斗中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转换不同的阵型,才能够发挥出线列步兵的战斗力。
当然,白马城讨伐军介于民兵和正规军之间,对他们的要求自然不能太高。而且因为总人数也比较少,所以讨伐军以连为单位进行移动。
讨伐军的一个连为100个人,可以排成3行的线列,线列的宽度大概有24米。连与连再拉开一点距离,可以让整个线列到达300米,三个营可以排出将近1000米的线列。整个平原的宽度也就在700到1000米,这已经完全够用了。
在军鼓的鼓点声中,汤姆逊中校带领着10个冲下了野牛坡。
此时时间已经接近正午了,天气一如既往地好,阳光灿烂,光线充足,能见度非常高。
在范加尔的英明决策一下,讨伐军在早上10点半的时候提前吃了午饭,此时不管是体力还是士气都是最旺盛的时候。
秦汉在战壕里,用望远镜观察着不断靠近的讨伐军。三十个连队大致分为三部分,缓慢地着,他们虽然没有统一的军服,但是仍然很有气势。
几十面米字旗迎风飘扬,猎猎作响。
在同一时刻,地球上的各个角落都飘扬着这样的旗帜,大英帝国无愧于日不落帝国的称号。
“给一团一营传令,告诉他们目标已经入套,他们可以开始进行迂回。”
“是!”
一团一营的营长是利雄鹿,他是唯一一位印第安营长,他们的任务是侧翼迂回包抄敌人。
“炮兵暂时静默,等待命令!”
“是!”
秦汉这次只带来了24门克虏伯野战炮,而且全部安排在了第一道防线。
这种野战属于后装线膛炮,可以发射榴霰弹和高爆弹。射速可以达到每分钟10发,射程在3000到5000米。
而同时代的6镑滑膛炮主要发射的还是实心弹或者霰弹。射速最多只能达到每分钟2发,射程也不超过2000米。
所以,秦汉在火炮上有着更为明显的优势。
现在,两军相隔不到五公里,三利军的火炮已经可以够到敌人了。但是秦汉并不打算那么早开炮,他要诱敌深入,把敌人放到近处,最大程度对敌人造成杀伤。
很快,讨伐军就全都从野牛坡上下来了,并且继续以纵队的形式前进。
范加尔纵马来到一处小高地,举起那支珍贵的望远镜。
接着,他就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叛军的营地就在前方,他已经看到了对方连片的帐篷,但是却看不到他们的线列。
奇怪,难道叛军刚刚撤走了吗?
但是很快,范加尔就发现了端倪——叛军在营地前方挖了很多的壕沟,而在壕沟里能够看到来回移动的人头。
“哼,花里胡哨,看来他们是决定死守了。”壕沟最大的功能就是分割战场,限制敌人骑兵的活动,除此之外,还可以充当掩体,给士兵提供保护。
但是,躲在战壕里有着一个巨大的弊端——锁死己方的运动能力。
进攻方只要在战壕的侧翼展开线列阵型,那么防守方根本就不可能有效地投射自己的火力。因为在排队枪毙时代,线列的宽度与火力的强弱成正比。
“黄种人果然不会打仗。”范加尔彻底放心了。
他们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战术,只要一直往前走,等叛军露头的时候,来上一轮齐射,他们的士气自然就瓦解了。
讨伐军在前进的过程中,始终没有遭到袭击,汤姆逊中校麾下的第一营的战士逐渐放松了心情,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他们逐渐和后面的主力部队拉开了距离。
距离叛军阵地1000米的时候,讨伐军第二营和第三营停下了脚步,在原地待命。
而第一营一直前进到500米的地方才停了下来,在一阵鼓点声中,第一营由纵队转为了线列。
由于缺乏训练,整形转换的过程非常混乱,拿着指挥刀的军官们来回奔波呼喊,扯着嗓子一顿折腾,好不容易才让线列成型。
“嚯,这可比北朝鲜的团体体操好看多了。”秦汉虽然最上开着玩笑,其实内心还是有点紧张的。
他说在的司令部位于两道防线之间,是一个半地下的地堡。
“命令炮兵开炮,目标是敌人的炮兵阵地!”
三利军的炮兵阵地分为两处,阵地左侧和右侧各有一处,都在距离司令部一百多米的距离。
秦汉的命令很快就送到炮兵连长朱剑侠的手上——现在临时兼任右侧炮兵指挥。
“炮手准备,榴弹三发速射!”
在他的一声令下,整个炮兵阵地一下子就活跃了起来,这些炮兵因为训练时间不够,所以动作暂时还不是非常熟练,没办法把射速拉满,但是每分钟发射6发还是可以做到的。
“装填完毕!”
12门克虏伯6磅野战炮陆续装填完毕。
“目标,敌军东侧炮兵阵地!”
炮手们很快就找到了目标,经过一阵计算之后,完成了瞄准。
“准备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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