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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紧张,你和亚伯拉罕联系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来,更况且后来你还是选择加入了我们,和你谈话也只是想让彼此多一些了解,免得出现误判,”秦汉来了一句玩笑说道:“要是真想动手,早就动手了,我何必还带着你一起出来呢。”
利雄鹿听完,想了想也就释然了,缓缓地开始讲述起自己的故事。
“我是猎鹰的儿子,他是我们村子的首领,也是整个阿塔帕斯卡人的酋长,他英勇善战,是一个伟大的勇士,深受族人的爱戴。”利雄鹿说话的时候,脸上写满了崇敬二字。
“我的母亲死于阿尔衮琴人的一次袭击,当时我七岁。”利雄鹿对他的母亲没有过多的描述,但是看得出来,这是他仇恨的主要来源。
“我还有一个哥哥,比我大3岁,他比我更强壮,更狡猾,更冲动,父亲很喜欢他。”提到哥哥的时候,利雄鹿脸上的表情最为复杂。
说完自己的故事,利雄鹿感到格外地轻松。
“你既然是酋长的儿子,为什么要离开部落?”
“因为我想找人帮忙,打败阿尔衮琴人,把他们赶走!”
“这是你父亲的决定,还是你的决定?”
“不,我是自己出来的,”利雄鹿显然被刺到了痛处,他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道:“父亲不喜欢哥哥,而哥哥又不喜欢我。”
从这里开始,就进入了秦汉的情报盲区,莫传武的情报网只限于道森城及其附近区域,所以搜集到的信息非常有限。
原来,利雄鹿的父亲虽然英勇善战,但是并不好战,他并不喜欢暴虐的大儿子,于是有意将酋长之位传给二儿子。
这就遭到了大儿子的不满,为了减轻父亲的压力,也为了证明自己,利雄鹿带着十几个年轻人逃出了部落,一路赶到道森城,计划找白人帮他们打败阿尔衮琴人。
然而,让利雄鹿没想到的是,亚伯拉罕竟然狮子大开口,要求以阿塔帕斯卡人三分之一的土地作为回报。
就在利雄鹿犹豫不决的时候,华人从天而降,秦汉三下五除二收拾了亚伯拉罕。利雄鹿被他们的力量所威慑,也就将计就计地加入了治安连。
这样的故事,在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太常见了。
“所以,你是想借助我们的力量,消灭阿尔衮琴人吗?”
利雄鹿等的就是这句话,他见识过华人拥有的那些武器,只要眼前这个男人允许,那么阿尔衮琴人一个夏天就会从这片土地上消失。
“记得那天晚上我说过的话吗,希望你看得更远一些。”
利雄鹿似懂非懂,他知道眼前这个人有更远大的理想,但是那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利雄鹿之所以愿意效忠他,完全是因为华人比白人更和善、更诚信。
秦汉看时机已经成熟,神秘地说:“你有没有发现,我们华人和你们印第安人长得更像。”
确实,和白人、黑人比起来,印第安人和黄种人确实更相似,甚至可以说还无差别:色度适中的皮肤,深色的眼睛,扁平的五官和黑色的头发……
“你要不要听一个,我们家乡的故事……”
利雄鹿两瓶啤酒下肚,已经有点脑袋发昏了,秦汉把自己手上那瓶又递了过去。
看到对方咚咚咚喝了下去,秦汉开始了自己的忽悠:“在很久很久以前,中国的主宰是一个名为商的部落,商的最后一个君主非常残暴,最后被一个名为周的部落所取代,但是商并没有被完全消灭,他们坐船出海,一路向东,来到了北美大陆……”
“你、你是说,我们是商的后代?”利雄鹿的大脑在酒精的干扰之下,已经有一些迷糊了。
秦汉没有接话,奸诈地拿出了一本《世界未解之谜·神秘的印第安人》。
这是主世界最常见的地摊通俗读物,上面图文并茂地把商朝和印第安人联系在了一起。
那些似是而非的花纹样式和极其相似的图腾形象,让人不得不相信商和印第安之间存在某种神奇的联系。
秦汉观察着利雄鹿的表情变化,心中一阵窃喜,“印第安人是商朝森后裔”这个说法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有着数量及其庞大的支持者,已经形成了一条完美的证据链,利雄鹿又怎么可能分辨出来呢?
看来,这样的书得多下载一些。
“你们就是我们,我为华人而战,也是为印第安人而战!”
“我要在这里,建立一个充满和平,没有杀戮的国家,我们会共同生活在这里。”
利雄鹿把求书合了起来,他从没有听过这些话。
此时,他眼圈泛红,不知道是风吹的,还是酒激的。
利雄鹿没有接过秦汉的话题,但是却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巨石之下,篝火微明,烤肉的香味挑逗着每个人的嗅觉。
那群年轻的印第安人围在篝火旁,一边饮酒一边唱着悠远古老的歌。
悠远萧条的歌声随风飘扬,传到了天际。
秦汉站在巨石之上,看着他们,仿佛看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
一夜无话,但是有一些事情发生了变化。
接下来的路途,和谐了很多,在利雄鹿的帮助之下,秦汉和队伍里的印第安人越来越熟悉。
他们带着秦汉一起逐鹿猎鹰,秦汉教他们猜拳掷骰。
原本沉闷的出差之路,竟然更像是一场大学生的毕业旅行。
这让秦汉暂时从繁忙而危险的生活中解脱了出来。
然而,轻松时光总是短暂的。
第三天的清晨,一个巨大的湖泊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当中。
这个湖泊一眼望不到边,在北美的晴空之下,仿佛一块蓝色的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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