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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堡的视角看去,伦纳德被突然出现的建筑吓了一跳,他小心翼翼地进去探索了一会儿,见里面都是摆放好的床铺和正在休息的活人们,便再次走出来,招呼身边的另一个人一起进去躲风雪。
“哦,安德森也在这里……”
祂一眼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熟悉的灵魂。
物是人非,对方的灵魂出现在这里,就代表安德森已经死过,祂心里顿时多了种说不出的滋味。
“真是有些怀念曾经在海上的时候啊。”
克莱恩嘀咕了一声,祂叹了口气,没打算去深究安德森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反而寻思起要不要待会儿给安德森附身的这个秘偶重新捏个脸。毕竟这个秘偶只是叫安德森,是本体的一个小小恶作剧,并不是跟自己认识的那个“前五海半神之下
但就在祂动手干预乌托邦里出现的问题的时候,祂忽然看到长桌对面的本体稍微动弹了一下,被隐藏在灰雾之下的眉毛微微皱紧,看上去似乎有些痛苦。
……
我的心中充满了快乐,我也并不觉得难过。
在对着眼前的那个人捅下对准心脏的刀的那一刻,我甚至觉得自己感受到了喜悦,那喷到我身上的温热鲜血就如同神灵给予的恩典。
这喷溅而出的鲜血味道如此甘美,比我喝过的任何一种酒都让我沉醉,我已经想不起来我们之间到底是因为什么而产生了争端,在某一个瞬间我怒不可遏,当他用一只手反着拿起手边的瓶要往我的头上砸来的时候,我的手更快一步,将紧握着的刀刺进了他的胸口。
我一下又一下地用刀捅着他的身体,血液奔涌而出,在我的手背上划过的时候缓缓从滚烫变成微凉的感觉让我沉迷。现在是冬天,他很快就不再流出鲜血,我的脑子里晕乎乎的,却感觉异常空虚。
我意识到,我需要更多的血来回味刚才的快乐。
……
我拿着枪,躲在二楼的角落里,狩猎眼前的猎物们。
这些蠢货在街上闹成一团,他们只知道粗暴地殴打彼此,根本没有人会抬头注意到我悄悄伸出的枪口。我只需要轻轻扣动扳机,就能让瞄准镜中炸开一朵漂亮的血。
我早就想这么做了,从我拿到我的猎枪的那一天开始,在我每一次用它瞄准猎物的时候,我都在想——如果我能用它对人开枪就好了,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狩猎!
……
眼睛。
人类的眼睛有很多种颜色,蓝,绿,棕,黑……等等,我认为这些颜色是自然调制而出的最美好的色彩。我的毕业作品上都有明显的眼睛的元素,老师们也对我的色彩表达了高度赞赏,但我也仅仅是模仿了某些人的眼睛的光晕和色彩而已。
在眼科医院的实习让我十分满足,我以为这样就够了。
但很快,我发现仅仅看着是不行的,我渴望触碰,渴望占有,于是我调班去了停尸房,在在那里,我可以尽情欣赏我所喜爱的颜色的眼睛。
美中不足的是,死去的人的眼睛不如活人的精致,而且我也不能将它们带走。
当外面出现枪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或许我现在可以随心所欲地挑选我所喜爱的颜色了。
……
我将厚实的玻璃酒瓶在别人的头上砸得粉碎,也砸烂他们的骨头;
我切开了人类的身体,将他们的肠子扯出来丢在一边,让所有路过的人都能看到;
我在将婴儿车抡起,摔向斜坡;
我驾驶着马车,冲撞践踏眼前的每一个人,在他们的惨叫和怒骂中哈哈大笑;
我将他们绑在房间的角落里,拧开了煤气,并且留下了一条足以让他们疯狂的引线;
我割下别人的头颅,从窗口扔下去,享受下方传来的呼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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