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五章 尼姑庵也要管  轩辕新明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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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转大’、’大转特’需礼部特批。庙观无论大小,一应僧道人等和所雇俗人仆佣均需造册备查,死亡还俗都要报知,和尚道士的度牒一律由礼部换发新式度牒,日后如有新增,也需礼部签发,地方官员不得擅自授予,以免度牒滥发。”
    “哦哦,听上去还挺严格的。”潘兴点了点头。
    “还有呢。以前明朝对僧道的管理粗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尼姑、道姑没有针对性的措施。朱元璋时代曾规定’民家女子年未及五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目的是防止女性出家导致生育资源流失,以及防止尼姑庵变成烟花柳巷,但实际上这样做也没能阻止后来有些尼庵确实变成了风月场所。”张兴扬又继续补充道,“所以,我们对尼庵的管理要尤其严格精细。”
    许纬辰马上表示张兴扬说得对:“不错。兴扬调查下来,南直隶和南方三省的尼姑数量并不多,大约将近四千人,平均下来每县不过十余人。所以尼庵的管理办法和僧寺不同,不设小、微两级,每县许设中型尼庵一所,且必须建于县城之中,全县女尼都要聚集于此,便于管理。现有一县之中有多间尼庵的,着知县督促僧会清理兼并,限一年之内完成。”
    “哦,那道姑呢?也一样管理吗?”项绍宽问道。
    “道姑就不管了。”张兴扬连连摇头,“道姑是可以结婚的,孙不二就是马钰的妻子,这你们都知道。”
    “行,要我们去京城做什么呢?”
    “我写了一份章程,你们带去京城,请大官人和镇业他们在北方推行就是了。”张兴扬说着,把准备好的章程递给了项绍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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