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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无论是高台之上,还是原告席上,就连观众席上,大家都是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林河这是什么操作?
林河无视众人的目光“骆清河所开设的药铺名为‘百草堂’,地点在莲花街附近。”
“根据我实地调查得知,在莲花街上,一共有三十几家中药铺,都经营有川乌这味中药草!”
“而李文亮家所住的红星小区,距离百草堂,大概有将近四公里的路程。”
“如死者李文亮生前所描述,当天他回家的时候,经过骆清河的百草堂那条街道,顺手捡了两根首乌。”
“可是,经过我的一番调查和推演,按照他的行驶路线,当天至少会经过八家中药铺。”
“那么问题来了,检方如何肯定,李文亮所用来泡酒的首乌,确实是出自骆清河的百草堂?”
“而不是出自那条街上其它的药材铺?”
林河说完,放在桌面上的食指不断的敲打着桌面,静待对方回复。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最大的区别就是,刑事案件必须要求证据充分,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池。
换句话来说,只要当下证据有一点存疑,就要重新找出其它的证据,来打消这一点存疑。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刑法不被滥用。
这也是很多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这么一句话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原因。
毕竟,刑法可谓是最严酷的惩罚了。
在办案中,只要带着一丝疑惑断案,就会有产生冤假错案的可能。
这种后果,往往是难以弥补的。
例如当初的呼和案,如果当初承办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逐一去找案件的关键证据,也不会酿成惨剧的发生。
所以,刑事诉讼中才会有这么一条刑事审判中以定案的‘事实应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就拿现在的案件来说,李文亮用来泡酒的草乌是骆清河家的,这只是一方面的证言。
想要给骆清河定罪,必须有物证证明草乌就是骆清河家的。
人证物证俱在,才能够定案。
这个证据可以是监控,也可以是指纹,或者是草乌上有明显的标识等等之类的证据……。
高台之上,听完林河的发言之后,三位法官同样是微微一愣。
卧槽,这年轻人!
绝杀啊!
作为江城人,他们三人对莲花街中药集散地的大名可是听过的。
林河所言不假,那条街上,十之二三的店家都是以经营中药为生。
平日走近那里,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刺鼻的中药味。
现在问题来了,想要给被告骆清河定罪,该如何证明草乌就是他家的?
万一是别家的呢?
想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势必要有更为直接的证据。
否则,今天这场庭审的结果,大概就是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结果。
这边,赵华强听完林河的辩论,脸色瞬间肿胀如猪肝。
我尼玛,操作要不要这么骚?
赵华强翻看这面前早已经烂熟于心的资料,迟迟没有开口。
从林河提出质疑的那一刻,他就已经预感到,今天这场庭审,芭比q了。
咚!
“下面,请检方提出更直接的物证,证明李文亮家中的草乌,的确是出自于被告人骆清河的百草堂!”
一分钟,两分钟……
就在台上的潘峰再次重复刚才那句话时,赵华强这才垂头丧气道“目前在警方掌握的证据中,的确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案件中的草乌是出自百草堂。”
潘峰三人听闻此话,心中已经有了对此案的定论。
既然没证据,那还搞个毛线啊。
万一到时候判错了,这个锅他们可背不起。
林河起身,乘胜追击“既然是这样,那么我方是否也可以认为,李文亮家中的草乌是出自莲花街上其它店家。”
“毕竟,那条街上三十多家中药铺子,李文亮的草乌,只有百分之三的可能是出自我的当事人的百草堂。”
“不知道我这样的说法,检方是否认可?”
赵华强先是抬头看了林河一眼,这才无奈道“认可!”
看到赵华强这个回答,林河满意的点点头,旋即又对一旁的骆清河道“骆先生,现在你是否认为李文亮家中用来泡酒的草乌,是否出自你们百草堂。”
骆清河先是一愣,随后猛地摇头道“不可能,那个李文亮从来没有在我家购买过药材。”
“我也很是奇怪,他为何一口咬定泡酒的草乌就是我们家的。”
“林律师,他这是赤裸裸的污蔑!”
“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认得。”
赵华强……
潘峰……
你踏马这不是废话嘛,骆清河又不是傻子,怎么会在这时候承认草乌是他们家的。
“哦,是嘛?”
林河微微一笑,冲着高台之上道“三位法官同志已经听到了,检方也认可了我方证据存疑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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