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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猫头鹰昨晚精神的不睡觉,四处乱窜,白天睡得像死猪一般,赵凡天只好帮他代买湖笔了,省的这小家伙醒来在自己耳边聒噪。
挑好了湖笔,赵凡天让老板帮他包好,却看到街对面跪着一个年逾六旬的老妇人,头上顶着一串铜钱,人来人往,虽被人指指点点,却无人驻足围观。
赵凡天也是好奇,随口问了一句,“老板,这是怎么一回事,那个老妇人为何头顶一串铜钱?”
那个卖文房四宝的店主见赵凡天是个生面孔,叹了一口气,说道:“唉,这位道长,你是外乡人,不了解此中缘由,这是我们湖州的一桩奇案。”
这店主的一句话,倒把赵凡天的好奇心勾出来了,问道:“奇案?不妨说来听听。”
这半会儿正巧没有什么生意,老板便给赵凡天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原来本地有一个姓卞的兽医,有个女儿,小名叫胭脂。
这胭脂生的美艳动人,还颇通些书画,凡是见过的,无不为其容颜才气惊倒。
卞兽医膝下无子,只有这一个姑娘,视如掌上明珠一般,从小就花钱请人教胭脂琴棋书画,希望将来能将胭脂嫁到书香门第。
但这个时代是有阶层的,兽医本来就属于贱业,虽说能挣些钱,却根本入不了士绅的眼。
卞兽医多方请人说媒,人家一听说胭脂父亲的职业,任那媒婆说的天花乱坠,依旧被拒之门外,这事慢慢就耽搁下来了。
但胭脂一天天长大,小姑娘也渐渐有了自己的心思。
有一天,胭脂去找邻居家的闺蜜聊天,在门口看到一个白衣书生从门前经过,一下便被迷住了。
这也不奇怪,男人看到美女会走不动道儿,女生自然也喜欢看帅哥。
从见到这个书生以后,那个人就在胭脂心里住下了,她只要闲的时候,就会想这个人。
可问题是胭脂姑娘既不用上学,也不用做工,一天到晚都很闲,所以整天就在琢磨这个帅哥,属于犯花痴了。
小姑娘没事就搬个凳子坐在门边,等那个帅哥从自家门前经过,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叫她等到了。
人家帅哥自打从远处走来,胭脂的眼睛便象粘在这帅锅身上一样,拔都拔不出来,直看得帅哥脸颊绯红,低着头匆匆从他家门前走过,吓得鞋底子都跑冒烟了。
说到这里,那店主也是露出艳羡之情,“唉,这等好事,为何我就不曾遇到啊!”
赵道爷亦是心有戚戚,同样感觉天道不公,他瞅了瞅这店主,蒜头鼻子,芝麻眼,一脸的小雀斑。
叹道:“你也就罢了,这辈子估计是没戏了,可我这仪表堂堂的美男子,为何没人扔个绣球啥的,这就很不公平了!”
此话一出,那老板差点要冲出来和赵真人拼命,好歹论出个道理。
还好,赵凡天自知说错了话,连连道歉,这才成功安抚住暴走的店主,让他继续讲下去。
胭脂不知自己花痴的样子吓跑了胆小的书生,还盯着人家的背影不放,却被有心人看在眼里。
那正是她的好闺蜜王氏,王氏先是将胭脂好一顿奚落,见胭脂要生气了,才说自己知道那个书生的来历。
原来这个书生名叫鄂秋隼,住在南巷,父亲是个举人,他自己也是去年才进的秀才,今年十九岁。
因为鄂秋隼父亲早些年就故去了,现在鄂家只有鄂秋隼和他老娘二人。
之前这位鄂秀才娶了个媳妇,但媳妇身子骨弱,刚进门就病逝了,所以他才穿着一身白衣。
王氏不愧是胭脂的好闺蜜,当即许诺帮她带个信,找鄂秋隼老娘,说叫她请媒人上门提亲。
都说防火防盗防闺蜜,这事自古以来就没有错,王氏吹完牛逼,就把此事抛在脑后。
可怜胭脂高高兴兴的在家里等鄂秋隼上门提亲,傻乎乎的等了俩月也没见人上门,害怕人家是因为自己出身低贱,不肯上门。
这把小姑娘愁的茶饭不思,病倒了。
这不,听说胭脂病倒了,她的好闺蜜王氏又来探病了,结果胭脂问起此事,可王氏压根没找人家鄂家。
见话不好圆,王氏干脆出了个馊主意,她说自己去找鄂秋隼,给他和胭脂牵个线,找机会约个炮,日久生情,这事就成了。
胭脂虽然对这鄂秋隼迷的不要不要的,但基本理智还在,知道这事纯属扯淡,便一口回绝了此事,只是催促王氏帮忙传话,说自己喜欢鄂秋隼。
可谁知王氏也不是什么好鸟,能想出这馊点子的人,自然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女人。
她有个奸夫,是个秀才,叫宿介,两个人已经相好了好多年。
一天,王氏把胭脂思春的事情当笑话讲给了宿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宿介本来就是个色鬼,立时便动了歪心思。
他之前见过胭脂一面,早就对她的美貌垂涎三尺,平日和王氏偷情,都没少将王氏想做胭脂。
听说胭脂因喜欢鄂秋隼到病倒在床上,宿介羡慕嫉妒的差点疯掉,打算给鄂秋隼戴一顶绿帽子。
这货晚上摸黑从王氏家爬到了胭脂家里,趁黑灯瞎火的冒充鄂秋隼,就想和胭脂嘿嘿嘿。
但没想到遭到剧烈反抗,没有得手,最后只得偷了胭脂一只绣花鞋,这才又悻悻翻墙跳回了王氏家里。
第二天,这宿介回自己家后,却发现自己偷的绣花鞋丢了,把这货差点没心疼死。
按说这事过去也就过去了,可谁曾想过了两日,胭脂正在家里睡觉,听到院子里父亲的叫喊声。
她出门看时,却见父亲的脑袋被人劈开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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