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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姜羽闻言大喜:“那肯定是我阿爹!他去哪了?”
林鄂微微摇头:“沿着白罴山向南去了。可能去了雾山部落,也可能进了妖族的领地。”
“太好了,我这就去找他。”
姜羽转身就想离开。
可随即又看向林鄂:“我阿爹吃了你们的羊?这头猪就赔给你们吧。还有,方元说过教我巫术的。”
林鄂盯着姜羽看了半晌,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厉村教不了你巫术。必须到部落举行觉醒仪式。你年纪轻轻,去妖族历练还为时过早。不如和元儿去一趟部落吧。”
姜羽不满地看向方元。
方元自觉理亏,小声辩解道:“我当时就是想带你去部落的。”
林鄂伸出粗糙的大手,拍在姜羽肩上:“元儿的巫术是在部落学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保举你一起去学习。”
方鸢掐着腰,对林鄂怒目而视:“你不是要给元儿安排亲事吗?怎么又变卦了?”
林鄂把野猪算成方元的试炼成绩。笑吟吟地看着他:“元儿,你已经完成成人试炼。可以自己拿主意了。你是想成亲还是加入族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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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元把胸口捶得咚咚作响:“当然是族狩!我要学习更多的本领,成为阿爹这样的男人。”
其实林鄂多此一问。
方元的巫术资质极高。让他自己选择,肯定是参加族狩。
在母系社会,男人一旦成亲,基本上就等于认命了。
而且女性的地位很高。
只要养得起,娶三四个男人也很正常。
像方鸢这种有地位又没有“纳妾”的女人,少之又少。
从族狩走出来的男人就不一样了。
不但可以自己选择老婆。还有独享老婆的权利。
林鄂担心大儿子打猎回来,会再度发生手足相残的事情。
刚好找个借口把方元支出去。
方鸢自然舍不得儿子离开。可她也知道族长之争的残酷:“那……在家里多住几天吧。”
“好!”
方元心里不舍。
可雏鹰总有离巢的一天。
当天晚上,村里点起篝火,庆祝方元试炼归来。
野猪迎来了它此生最辉煌的时刻。
除了熏制过冬的精肉,每户村民都能分到不少。
全村都弥漫着烤肉的香气。
姜羽在方元的建议下,用熊皮换取了衣服和鞋。
想在人类社会行走,野人打扮可不行。
姜羽有些抵触衣服。
行动不便,而且也不太结实。
可他必须学着入乡随俗。
当他换好衣服,脚步笨拙地走出茅屋时,所有人都是眼前一亮。
身躯凛凛,威武雄壮。
长发如瀑,面带阳刚。
剑眉入鬓,目若秋霜。
只是站着不动,就将拂面春风和炎炎烈日两种气质完美地融于一身。
方元朝他连连招手:“好兄弟,快过来。”
姜羽微微点头。
结果刚抬脚就把自己绊了个狗啃泥。
一只鞋远远地甩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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