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四章 这个社会,血还未冷!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
    “第三,原告认为对方行为有偏激失当之处,应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告方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不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原告方认为,被告方需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而被告方认为该事件不该承担民事责任。”

    案件的四个焦点,很快便被整理了出来。

    “当事双方,对以上四个焦点,可还有要补充之处?”

    随后。

    周全民例行询问了一遍。

    在确定了没有新的矛盾冲突观点补充后,沉声开口:“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话音刚落。

    原告席。

    原翠莲的辩护律师站了出来,提交出了一系列的奖状、证书。

    这些证书略微泛黄。

    一看就有些年头。

    “法官大人,各位审判员,这些是夏圆在读书时期得到的各种奖状、证书,从小学开始,他便一直品学兼优……”

    在辩护律师的阐述中,夏圆抢劫的行为和平时有着很大的差别。

    这个案件……

    并不能简单的以抢劫罪处理。

    并且。

    还表示除了白雪兰的证词之外,并未有实际监控拍摄到夏圆抢劫的一幕。

    证据链上,存在着漏洞。

    因此不能简单的将夏圆判定为抢劫犯。

    他们辩护的方向,也很明确,将抢劫犯的身份移除。

    如此。

    后续的官司就很好打了。

    被告席上。

    白雪兰听到对方颠倒黑白的辩护后,顿时气得说不出话来。

    她当时被抢的地方……

    的确没有任何监控,无法证实对方有抢劫她金项链的行为。

    当时除了她,也没有其他人看到了她被抢的经过。

    没有监控,也没有人证。

    她没想到……

    才刚开始,对方就抓住了这一点,发起了进攻。

    “不要急。”

    张玮安慰了她一句,立即站了出来。

    列举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证据。

    “这里是事发之后,被抢金项链上的相关鉴定证书,以及我方当事人白雪兰脖子上勒痕的鉴定证书。”

    “从鉴定证书里,可以得知,金项链存在我方当事人白雪兰以及夏圆的指纹。”

    “当时金项链被强行拉断,脖子上产生的勒痕……”

    张玮有条不紊,陈述着案件经过。

    力求将对方抢劫罪坐实。

    在没有监控和人证的情况下,定罪的确很难。

    但不代表没办法。

    法定上,是允许推定的。

    比如说,金项链,为什么会被蛮力扯断?为什么会出现在夏圆手中?为什么上面会有夏圆的指纹等等……

    这些推定证据只要充足,加上相关被害人的证词……

    同样可以确定罪证!

    很多人觉得,没有监控和人证就无法定罪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

    只要存在无可辩驳的物证,即便打死不承认……

    一样可以定罪!

    当然。

    完善的证据链,一般是包含了人证、物证、犯罪者口供、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这些。

    而这两份鉴定证书,还是秦牧在事情发生后……

    提醒白雪兰去做的。

    不然的话,面对对方辩护律师的这一招,他还真没有什么好的应对办法。

    没有铁打的证据……

    仅仅这个事件的认定,就要扯很久的皮。

    “有个靠谱的队友,打起官司就是轻松……”

    反驳完对方的举证后,张玮看了眼秦牧。

    心中长呼了一口气。

    不知为何。

    他莫名有些心酸。

    当刑事辩护律师……

    实在是太容易碰到那些猪队友了。

    毕竟刑事面前,自乱阵脚、自寻死路的被告真的非常多。

    ……

    晋城。

    某老旧小区。

    “青岚,吃饭了……这孩子,都看好几个小时了,开庭审案有什么好看的……”

    青岚的妈妈看了眼紧闭的卧室房门,无奈的摇了摇头。

    她这个女儿……

 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