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四章 大型电视连续剧《借钱》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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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吸取前面多次的教训。

    他果断选择了紧急避险,以要更新视频为由,拒绝了青岚。

    和青岚打组排……

    简直是自己找罪受。

    随后。

    他走进了书房,准备将这期借钱不还的纠纷案子录制下来。

    这个案子……

    最开始是从借钱不还引发的。

    而借钱不还这种事,生活中太多人遇到过。

    借钱其实没什么。

    问题是借钱不还,那就糟心了。

    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借出去了连个水漂都没有。

    说的好听点,是借出去了。

    可实际上……

    跟丢了没有任何分别。

    “孟磊”这种人,每个人的一生中难免碰到一两个。

    秦牧坐在书房里,深吸了一口气。

    面对镜头。

    开口道:“今天这期案子,主要讲的是借钱不还。”

    “相信很多人都曾碰到过,借出去的钱,无论如何都要不回来。”

    “这个案子,也是up的一个粉丝遇到的。”

    紧接着。

    他将马明的情况简单讲述了一遍。

    当然。

    录制之前。

    他曾向马明询问过,征得了他的同意和授权。

    “这个粉丝的大学同学借了他十八块钱……”

    再接着。

    秦牧将马明和孟磊之间的恩怨纠葛,重点阐述了一遍。

    至于两人的名字,自然用的化名。

    从十八块钱开始,马明便数次前往孟磊所在的城市,前后参与了四起官司。

    一起民事诉讼。

    三起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里,运用高度盖然性原则,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十八元,并且支付250元诉讼费。”

    “但对方却在判决下发后,做出了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举动,始终不肯偿还十八块钱。”

    “而在刑法中,拒执罪……”

    面对镜头。

    秦牧梳理了一遍拒执罪的构成条件,转移财产的行为明显构成了这条罪名。

    “此外,此人还向大学同学们借取了大量钱财,历时数年,一直未曾归还。”

    “在这种情况下……”

    马明联合所有同学,以诈骗罪,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

    这个罪名……

    一下子将民事纠纷,提升到了刑事自诉。

    对于面向多人借钱,且拒不归还的行为,完全可以以诈骗罪起诉。

    因为……

    诈骗罪,指的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借钱,本身就是用自身信用,来向他人借取财物,承诺日后归还的经济往来。

    但孟磊的信用为零。

    借后不还。

    虚构了借后便还的承诺,明显存在欺诈行为。

    “此外,对方这种大规模借钱的行为,还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秦牧接着录制道:“这条刑法是近两年增改的,新增了自然人犯本罪的条例。”

    最开始的时候。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针对的是单位犯罪。

    即公司、团体等组织进行的犯罪行为。

    如今已扩充到所有自然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主要针对的是金融领域的犯罪。

    但个人若存在非法吸收,且非法占有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本罪。

    而孟磊完全符合。

    在量刑标准上。

    自然人需要满足向三十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单位需要满足向一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

    一般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若是自然人向一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单位向五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则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孟磊的行为……

    属于一次触犯多条罪名,将从一重罪处罚。

    相较之下。

    诈骗罪的量刑更重,金额若是超过了五十万,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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