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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开玩笑道:
“你想怎么惩罚他们?你一个乙方收了他们的钱,最后还敢不在法律意见书上签字?”
张家琪正色道:“我敢。”
林一哑然。
他想起了一些往事,张家琪可是高中的时候就信誓旦旦说要做正义的伙伴,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好像也不算稀奇。
不过这么些年过去,她还没有被磨平棱角。
林一本来还想问问她,看到这次ipo项目里境内律所跟境外律所在收费上的差距,有没有后悔当初放弃了港城大学的面试机会。
看起来好像也不必了。
当初林一还提醒过她要现实来着,现在自己已经走了这么远的路,再泼别人冷水好像就不太厚道了。
所以他放弃了提醒“这样做容易没饭吃”,而是换了一句:
“那你首先得有签字权才行。”
一般来说,持证的执业律师都是有资格签字的,但是实务上通常是由团队的老大,合伙人级别的律师签字。
这,姑且算一个鼓励吧?
林一、师姐和张家琪都没有在那里呆太长时间,因为他们都是要当天离开港城的。
不过在分开之前,李莫言主动问她要了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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