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4章 山哥的话本  遗世宠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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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看见远处有山,就一头扎进大山里。进了山之后,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陈晓说得跟真的一样。她没有去过西凌,描述不出西凌样貌,她连西凌有些什么郡、什么县都不清楚,小郡主只要随便一问她就露馅。于是就编了个一路上什么都不知道。

    小郡主狐疑地望着她。

    方育举起酒杯,一副感同身受的愁苦表情说道:“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来,喝一杯。”他向小郡主敬酒。

    小郡主与他饮了一杯。

    “吃菜吃菜。”方育夹了块肉给陈晓,想了想,也夹了块给小郡主。

    看到他给自己夹菜,但是在那个女人之后,小郡主心中情绪翻涌。

    虽然他答应过这辈子只娶她一个,但如果实在不行,他要纳妾也可以,但是现在……

    小郡主抬起酒杯,向陈晓敬酒。她没有说话,只是动作示意邀她干一杯。m..Com

    她一个劲给陈晓敬酒,其实这酒里有问题。

    只是陈晓的杯中酒有问题。

    方育和小郡主的酒是正常的。太孙房间。苏晓婉给太孙读话本。

    故事开头还挺正常,讲一个大户人家买了个丫鬟,名叫金莲。金莲人长得乖巧,聪明伶俐,安排在老爷书房伺候。老爷看上金莲,对她动手动脚……

    读到这里,苏晓婉不好意思读下去。因为作者“山哥”详细描述了金莲的身子如何诱人,老爷如何探手、如何拿捏。作为女子,这些文字令她难以启齿。

    “怎么不读了?”太孙躺靠在床上,望着坐在旁边椅子上的苏小姐。

    “这、这书不好,我拿错了。”苏晓婉命下人去帮她找本男人喜欢的书,书斋老板推荐这本,说只要是“山哥”作品,一出新的马上被学子抢光。(平民百姓识字的不多,会买书的大多是学子)

    太孙面带微笑,伸手道:“拿过来我自己看吧。”

    其实他知道“山哥”是谁。山哥不仅写话本,还画画,他画的“十八式”,画工粗糙、不堪入目,但是被许多人收藏。

    刚才苏晓婉说作者是“山哥”,太孙大致猜出这是本什么样的书,于是将罗青打发出去。

    接过书,太孙自己看。这次山哥换了个故事,主角不再是男子,是名女子。但是山哥的特点没变,依然着重情色。

    “坐过来。”太孙拍了拍床板。

    苏晓婉犹豫一下,坐了过去。

    太孙一手拿书,一手伸过去握住苏晓婉的手。苏晓婉神经一跳,下意识想要抽回手,但是想想,没有动,任由太孙握着。

    太孙看完一页,用握着苏晓婉的那只手翻书。苏晓婉被他牵引的往他身上靠了靠,她生怕碰到太孙胸前伤口,另一只手努力撑着床板。

    “你坐过来些就不用这么费力撑着。”太孙语气平静。

    苏晓婉心头突突跳,她知道太孙是要与她亲近,这正是她想要的。但是,真的亲近她又有些紧张害怕。

    她担心自己如此献身会不会被人瞧不起,如果太孙要了她身子又不纳她为妾怎么办……苏晓婉脑子有些乱。

    然而,太孙是不会轻易要人贞操的,他有别的做法。

    ……

    罗青在方育房间一聊就是一上午,直到苏晓婉从太孙房间出来,他这才回去。

    陈晓对方育道:“我们该去赴宴了。”

    今天中午他们约了小郡主。

    ……

    兴隆客栈。

    后院正屋堂中,碗筷已经摆好,只等着人来上菜。小郡主与高灿在一旁喝茶。

    “你说最早跟着阿育的,是一个叫春红的女孩?”

    “是的,小石头是在春红之后才认识他俩。”

    “能找到那个女孩吗?”

    “能。”

    两人闲聊。陈晓、方育来了。

    远远的,小郡主看见阿育牵着那个女人走进院门,两人看起来很亲密。她心里哽了一下,压住心中情绪。

    “高掌柜也在啊!”方育进门,首先跟高灿打招呼。

    高灿起身,微微行礼:“在下只是陪大小姐说话,二位来了,在下就告辞了。”

    “留下一起吃呗!”

    “不了,前面还有人等着在下。”

    曾经高灿不知道方育身份,现在知道他不仅是西凌少将军,还是夏国世子。虽然西凌那边,还认不认阿育少将军不好说,但他至少还是夏国世子。——之前小郡主说,禄王立了萧方纬为世子。禄王的确向皇上请立,但是皇上还未下诏,小郡主是在骗方育。

    “请坐。”小郡主扫了两人一眼,率先在主位坐下。

    饭桌上就只有三把椅子,小郡主坐在中间,就意味着陈晓、方育各坐一边。

    屋里没有其他人伺候,就赛沐、赛阳二人。伙计将酒菜端到门口,赛氏兄弟接进来。

    小郡主对陈晓道:“昨日我们见过一面,今天就不算是初次见面了。不过喝酒还是第一次。来!满饮此杯。”

    小郡主向陈晓敬酒,不过没有说“敬酒”二字,她脸上带着微笑,语气却有些挑衅。

    陈晓笑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白酒入喉,她感觉这酒的度数有点高,味道有点怪怪的。

    南越国主要以大米酿酒,最好的酒,酒度一般三十来度。而这酒,她喝着有点像是大麦酿造,酒度大约四十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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