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七章 光速败诉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最新域名 m.boshishuwu.com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他甚至有点傻眼。

    秦牧讲述的版本……

    和他三婶所说的,完全不一样。

    陈述环节里,秦牧表示车损皆为熊孩子造成的,有九辆车的行车记录仪外加物业的地下车库监控左证。

    要知道。

    这些车主的每辆车,都停在固定的车位。

    行车记录仪若拍到了同一个人……

    几乎是铁一般的证据。

    不存在伪造的可能。

    再加上物业的监控,完全可以确定侵权者是谁。

    可他三婶却说秦牧等人诬陷,借机敲诈勒索。

    还给他提供了一段视频。

    “那个视频……不会是伪造的吧?”

    他咽了咽口水,额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

    他非常了解秦牧。

    经秦牧之手,送进去了一批又一批的被告。

    对方肯定不会在这么重要的证据上弄虚作假。

    懂法的人……

    轻易不可能犯法。

    但他三婶不一样!

    联想到三婶这两天略显怪异的举动,他越想越觉得那段视频有假!

    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很容易就能甄别出视频的合成以及后期制作痕迹。

    而在法庭上弄虚作假……

    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构成伪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针对的是刑事桉件的诉讼。

    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同样规定了,诉讼参与人有以下几种情形,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桉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其中第一条,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就极有可能触犯伪造证据罪、虚假诉讼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等具体罪名。

    在司法解释里。

    也有情节严重的定义:只需要诉讼参与人提供的证据,足以扭转桉情走向,试图不当得利,使他人受到非法损失的,即构成情节严重。

    也就是说……

    这个视频,就是个定时炸弹!

    一旦亮出来,不仅白水蓉要凉,连带着他也要凉!

    至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到这里。

    张韦不由汗毛倒竖,只感觉当律师这行实在是太危险了。

    一不小心……

    还差点被亲戚给坑了。

    “冬――”

    正在此时。

    法庭上,庄严的法槌声敲响。

    审判长看向了章河,沉声道:“接下来,请被告方,进行答辩。”

    被告席。

    章河有些慌乱,忍不住转过身看了眼白水蓉。

    又看向了张韦。

    却发现……

    张韦突然变成了哑巴。

    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

    一言不发。

    于是。

    他只能按照开庭前张韦交代的,开始答辩:“法官大人,我觉得对方的控诉非常不合理。”

    “他们当时九辆车,集体遭遇了损坏,工程量之大,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小孩能干出来的。”

    “此外,他们和物业沆瀣一气,对我们进行威逼利诱,试图让我们私下赔偿七八十万。”

    “而现在,却又狮子大开口,要求索赔109万。”

    “他们的行为,甚至构成了敲诈勒索……”

    他带着几分忐忑,

    将张韦事先交代的答辩词当庭说了出来。

    而张韦听着这段熟悉的话,看似面无表情。

    可内心里,肠子都快悔青了。

    早知道自家亲戚这么坑……

    他说什么也不会接这次代理。

    毁自己民声是小事。

    真要是操作不当,非常容易将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阅读模式无法加载图片章节,请推出阅读模式阅读完整内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博仕书屋阅读榜

博仕书屋新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