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七十五章 归兵之境半圣参战【求票】  神话大汉,冠军兵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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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旷野中,火光冲城。
    罗斯听到侧翼传来的喊杀声,在马背上回头,顿时看见一支汉军,从山上杀下来。
    对方瞬间绽放的杀机,战意,彪炳凶悍,人人两眼放光,但全军的气势非常稳。
    就如同扑击猎物的虎狼,绝没有畏惧,而是在狩猎!
    杀下来的汉军,在高速冲刺中,每个人的马位仍井然有序。
    马和马之间,像是经过最精准的测量。
    将领冲在最前方,后方的军伍呈雁翼形延伸。
    整个阵列四千人,兵锋层层汇聚前推,以保证最前方冲阵的将领,能积蓄足够的力量,在爆发的那一刻,一举破敌。
    罗斯只看了一眼敌军的冲势和阵型,就判断出对方的强大,不由得汗毛倒竖,声嘶力竭的道:
    “备战,敌袭!”
    “备战——”
    罗斯和格兰两位正副将领,拨转马头,准备迎敌的时候,汉军已和亚美尼亚队列中间的兵马,短兵相接。
    锵啷——砰!
    亚美尼亚兵马两万多人,如一条长龙,八马并行。
    汉军从侧翼杀下来,接战的一瞬间,攻击位置是他们的队列中间。
    汉军前方,复陆支挥刀下劈。
    虚空出现一条长达丈许,耀眼的刀芒。
    遭到他冲击的几个亚美尼亚兵,举起长矛,往他刺来。
    兵器碰撞的震响中,亚美尼亚兵同时感觉手上一轻,几柄矛杆,居然被一起斩断。
    复陆支眉梢的短疤,好似一条狰狞的蜈蚣般挑了挑,凶狠残忍。
    他顺势沉腕,刀锋如毒龙探头。
    一个美尼亚兵众胸前的轻甲上,窜起连串的火花,刀刃从斜侧方挑入其腰肋,直刺入腹。
    复陆支抽刀之前,一扭手腕,入腹的刀刃绞碎了其脏腑,对方瞬间毙命。
    战马前冲。
    复陆支随之卷入敌阵,刀锋左右劈砍,如一道道匹练,和身后汉军配合,迅速突进。
    有亚美尼亚兵亦是颇为悍勇,想以战甲承受其一击,趁机反攻,却被连人带甲,一起斩落马下。
    刀锋过处,甲胄龟裂侧分!
    “他们的战刀……能破甲!”
    调转马头,从队伍前方冲过来的罗斯和格兰,一直在观察接战处的战局,大吃一惊。
    不仅战刀的威力,能破甲,且汉军执握的盾,将领身上的甲胄,都有一种光芒流转,刀兵难入。
    这说明汉军在军械上,胜过他们不止一筹!
    甲胄的防护作用削弱,战损就会成倍提高。
    观察到的结果,让罗斯和格兰心里寒意大作。
    另一侧,嚣旗胜和赵破奴,并肩冲下来。
    嚣旗胜统率的是霍去病的六百亲军,精锐中的精锐。
    他们从山坡上杀下来,卷入敌阵的一刻,嚣旗胜竟从马背上跳落,冲进了敌阵。
    嚣旗胜日常披甲,身形敦实粗横,是一员骁将,勇武过人。
    他的弱点是打仗不怎么用脑子,所以当不了主将。
    但其悍勇程度,在霍去病麾下将领中,一直排在最前列。
    他一身重甲,嫌骑马影响发力,从马上落地奔跑,矮壮的身形如同一柄实心大铁锤轰入敌阵。
    砰!
    他身形本就不高,冲入敌阵后,沉肩下压,躲开敌军的攻势,遂横向撞击战马,然后绷直身体,以肩膀上挑,周边的马匹居然被他一肩掀翻,腹部骨骼塌陷。
    嚣旗胜包裹在拳甲下的拳头,一拳由下往上,击中马腹。
    他的攻势没有任何技巧,但狂暴的力量从马腹下上冲,气劲却是将马背打穿。
    那马背上的脊骨上凸,如刺枪般戳入上方的骑兵体内。
    连兵带马,一起毙命。
    下一刻,嚣旗胜合身撞上左侧的另一匹战马。
    砰地一声!
    战马和马上战士,彷如被一辆全速行驶的卡车迎面撞击,凌空飞跌。
    “来啊,我要打死十个!”
    嚣旗胜披甲在地面上奔跑,哐哐哐诓,像一座人形的钢铁小山。
    杀十个,是因为霍去病说让他们以一当十,四千军要当四万人用,杀十个是基本目标。
    赵破奴是三人中破阵速度最快的一个。
    他手中一杆战矛点、刺、劈、扫,刹时间便刺出上百次,招式高度精简,却极为实用。
    三人中他是最快带兵戳穿对方阵列的,复陆支紧随其后。
    嚣旗胜最后才杀出来,但造成的杀伤力最强。
    戳穿敌阵后,赵破奴顺势往左拨马,复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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