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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它虽然是行为犯,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二个条件,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换句话说。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
相反。
连续三年。
张三都在鱼给李四提供剧本,完全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
所以。
秦牧列举出了不同节点的十七个剧本,就是为了左证对方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具备主观上的故意。
而秦牧在小破站上传播视频······
其出发点明显是为了让广大网友们学习法律,不要知法犯法。
且多次在视频中告知广大网友,要遵纪守法,不要钻这些方法的漏洞。
主观上。
秦牧已经表示的很明确了,并非是为了传播犯罪知识。
因此。
即便有人学到了这种方法,用以去犯罪,也跟秦牧无关。
秦牧不会受到任何牵连。
「原来是这样,up想的果然远,学法的人太恐怖了。」
「这年头,真要不懂法的话,说不定分分钟就被人送进去了。」
「学法的人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顾之忧的,那这次张三……岂不是又要进去了?」
「跟up为敌,没有好下场的,还好这只是个模拟庭审。」
「......」
网友们唏嘘不已。
对秦牧愈发感到敬畏。
难怪他一直在网上发视频,却丝毫没担心那些方法被犯罪分子学了去。
就算学了······
那对他而言,也只是多了几个「活生生」的素材罢了。
晋城。
养老院里。
「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罪······」
万中元茫然的看着投影屏幕,喃喃自语。
在他的身边。
院里的老人们都在磕着瓜子,讨论着案情。
只不过······
他们讨论的方向,却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
「卖剧本这么赚钱?一个剧本好几万?这比我在乡下种田赚钱多了。」
「你们说······老张之前差点被骗的剧本,是不是就是这小子写出来的?」
「咳咳,提醒你们一句,这只是个模拟案件,别太较真了。」
「我听说每个模拟案件的背后,都有原型的······」
「......」
众人并不是很关注法律条文方面的东西。
他们在乎的是有没有热闹可以看,这个热闹精不精彩之类的。
至于所谓的传授犯罪方法······
他们丝毫不关心,反正他们也一大把年纪了,不太可能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
「秦牧怕是真的把整本刑法都给背出来了······」
万中元摇了摇头,感慨了一句。
他活了四十年。
愣是没听说过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
罪的。
可秦牧却一眼就认了出来。
必然是将整本刑法都牢记于心。
谁得罪了他······
恐怕分分钟就能罗列出一个相关的刑事罪名,将其给送进去。
他相信。
这对秦牧来说,难度一点都不大。
「看样子······这场庭审,秦牧又要赢了。」
随后。
万中元看着庭审期间的双方局面,客观评价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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