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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谢安国想起了什么,皱眉看向了万中元。
    两人是几十年的好友了。
    他说话也没有太客气。
    “我已经告诉小秦了。“
    万中元闻言,苦笑了一声∶“小秦已经去连州了,说是先见识见识这个聂云枭的套路……”
    算算时间。
    秦牧这个点应该也快回晋城了。
    他顿了顿。
    忽然问道:“要不……明天找个时间,您和小秦见个面”
    谢安国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的身体不是很好。
    因此养老院的事情多是万中元负责。
    但在休养期间。
    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和秦牧以及他们养老院有关的新闻。
    在悄然之间。
    他们养老院的名气,已经遍布整个晋城。
    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这两个月院里的业务报表以及营收报表,同比上季度已经暴涨了120%。
    而这一切……
    都和秦牧息息相关。
    他一直想要见一见秦牧。
    看看这个人……
    到底是不是传闻中那样的扫把星、灾星、瘟神。
    “算了,不等明天了,我现在就去一趟院里吧。
    突然。
    谢安国抬起头,看了眼万中元说道.
    现在他老婆已经开始动他房子的主意了。
    再等下去……
    他实在怕夜长梦多。
    好在他只是给了罗思雨一两百万的零花钱,其余的财产都在他自己的手里。
    若是罗思雨能幡然醒悟的话,日子还能继续过下去。
    如果罗思雨还是一意孤行……
    他已经做好了离婚的打算,也可以向院里的法律顾问秦牧咨询一下离婚的流程。
    ……
    当天下午。
    晋城。
    养老院。
    法律顾问办公室。
    “该用什么办法呢……“
    从连州回来后,秦牧便回到了办公室里。
    开始冥思苦想应对方法。
    聂云枭……
    并不是一个人。
    仅仅凭借他一人,根本无法运营起这么大的团队。
    每期课程,都有数百个人来听课。
    光是“学费”,就是几十万。
    而毫无疑问。
    他们也有法务团队,来处理一些可能涉嫌的违法违规问题。
    “组织、领导传销罪无法构成,那诈骗罪……“
    秦牧皱了皱眉头,脑海中各种法条不断翻阅着。
    如同扫描机一般。
    将那些烂熟于心的法条,全部以一比对。
    四百五十二条刑法比对之后。
    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比较适用的法律行为,那就是诈骗罪。
    刑法第210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聂云枭及其团队的行为,一直在忽悠他人付费。
    但……
    根据他目前上的这堂课来看。
    聂云枭极其谨慎,并没有虚构故事或者隐瞒真相。
    在构成要件上,便不符合。
    置换车辆。
    虽然受到了聂云枭的诱导,但却可以将其认定为商业推广行为。
    他假借成功的名义,让众人换车,同样没什么违法之处。
    就如同商业宣传的买一送一一样。
    “我记得……万中元说,老院长的老婆被忽悠了搞了投资……“
    秦牧目光闪烁了一下。
    又想到了另一点。
    所有的投资都属于金融行为。
    若是不正规的话,极有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聂云枭掌握了这么多韭菜,肯定要想方设法的薅羊毛。
    仅仅是接商业广告……
    并不足以满足他们。
    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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