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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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别人,只能怪他昨天发挥的太出色了。”

    “他今天似乎把法律援助律师也给得罪了,减刑的思路估计也断了。”

    “……”

    看着庭审直播。

    众人唏嘘不已。

    张清源等人纷纷表示大开眼界。

    陈导光用实际行动演示了什么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

    如果他老老实听从律师的话……

    绝不会出现这么多的“变故”。

    围观的老人中。

    万中元收回了目光,也咽了咽口水。

    随即看向了身侧本院的“优秀员工”。

    忍不住问道:“小秦,这个普通人……和律师的差距,有这么大吗?”

    在直播的画面里。

    那名法律援助律师选择了装聋作哑,质证环节里,全程都是陈导光在辩解。

    然后引出了这么多的问题……

    “当然有。”

    秦牧点了点头,认真道:“法庭上说的许多话,都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前后证词不一致,将失去法院的采信。”

    “再加上某些环节,双方需要沟通,若是表达失误,便会被对方公诉人或者律师逮到破绽。”

    “只有专业的律师才知道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

    法庭和其他场合不同。

    对当事人发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许前后矛盾。

    而胡乱辩解,更是会使得当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双标、诡辩是没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逻辑和证据来推断的。

    陈导光拒绝了法律援助律师的辩护……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来是这样。”

    万中元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随后想起了什么,又接着问道:“对了,刚才公诉人所说的……打耳光也是违法行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揍了一顿。

    已经不限于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轮椅。

    殴打行为……

    若是构成了轻伤,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一点他十分清楚。

    所以当时揍儿子,一直控制着力道,并未达到轻伤标准。

    但打耳光这件事……

    他一直没怎么重视。

    “殴打他人,不管轻重,都是违法行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对方若是执意追究,将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万中元眨了眨眼,突发奇想的问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无语道:“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殴打他人的行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这个。

    就连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针对的是伤害他人身体权的行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残……

    都不构成违法和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拥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

    一些重大的身体权,是禁止公民任意处置的。

    最明显的一个例子,那就是贩卖、出售自己的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某店为了缓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压力……

    特地推出了殴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轻微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轻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万元,就可以在重伤以下,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十万元,就可以在重伤范畴内,肆意殴打店内员工。

    只要花一百万元……

    顾客殴打的行为,即便征得了被殴打人的同意,也构成了违法犯罪。

    万中元听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这种轻微的违法行为……

    甚至比平时闯红绿灯还小,更容易为人所忽视。

    毕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个耳光,很多人都会忍不住还手。

    从而构成了打架斗殴。

    而互相斗殴……

    要么是两个人和解,要么是两个人一起拘留。

    在这种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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