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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三女儿金菲菲虽然很有才华,但只醉心于音乐上,而且又是一个女子,无法继任家业。
只有大儿子金径庭,自幼聪明好学,老成持重,深得金莫言看重,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将金径庭立为了家族继承人。
然而,金径庭在十几岁那年,却查出了早衰症,有高人断言,金径庭活不过三十岁,就会因神魂早衰而亡。
为了给自己最器重的儿子续命,金莫言可谓是煞费苦心,而他背上的鳖精,正是金莫言的杰作。
据说,这鳖精之前一直生活在祁连山的一片沼泽地中,呼风唤雨,四处为灾,已经有888年道行。
金莫言找到巨鳖之后,许以重重好处,答应每日为巨鳖供养人血,来供其修炼,巨鳖这才答应,成为了金径庭的护身兽。
因为巨鳖体内有一道阳寿之气,可以遮住金径庭身上的早衰气息,所以金径庭才可以安然活下来,并没有像之前的断言那样,死在三十岁之前。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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