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零六章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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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持刀要杀李四,结果却被李四反杀。
    用法益的理论分析,那就是张三试图侵犯李四的生命权。
    结果却是李四技高一筹,将张三的生命权给剥夺了。
    对方试图危害李四的生命权,李四侵害了张三的生命权。
    生命权对生命权。
    两者是对等的。
    因此。
    从法益上来说,李四的行为是正当的,完全符合正当防卫。
    再举个例子。
    张三尾随某女子,试图行不轨之事,该女子不断挣扎反抗。
    路过河边的时候。
    趁机将张三踹入河中,张三溺亡。
    在这个案子里。
    张三试图侵犯女子的身体自由权,该女子的反击侵犯了张三的生命权。
    身体自由权对生命权。
    明显是生命权高于身体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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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者权利不对等,法益上也不对等。
    因此。
    该女子的行为便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防卫过当。
    但·······
    在该女子的行为却是日常生活中,普罗大众应对危机时的常见行为。
    并未违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
    都会选择将张三踹入水中,用以自保。
    在道德伦理上。
    世人都会觉得该女子的行为没有问题,就应该这么做。
    没有人会去谴责该女子。
    所以。
    该女子虽然危害了法益,造成了更大的损害,但行为却不能单纯的以防卫过当论处。
    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指的就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
    可以酌情减轻,或者认定该女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再不济。
    也可以认定为情节显着轻微,不予起诉,或者情节显着轻微,以缓刑论处。
    这也彰显了法律的平衡。
    如果按照机械的刑法来判定,该女子必然构成了犯罪。
    但该判决明显违背了社会伦理,是有问题的判决。
    “好家伙!咱们论坛真的是能人辈出,被大佬这么一说,我一个学渣都听懂了。
    “嘶!!动不动就举个例子,你不会是教书的吧?”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判决的背后涉及了这么复杂的东西?”
    “那意思是不是说······道德上支持的行为,就可以不构成犯罪?”
    “······”
    ”在这个帖子下方。
    网友们纷纷膜拜大佬,同时提出了许多疑惑。
    而这个自称刑法学教授的网友们也很耐心,对网友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违反道德不一定构成犯罪,同理,道德上支持的东西,也不一定不构成犯罪。”
    紧接着。
    他又举了几个例子,比如说先前大火的辱母杀人案。
    对方侵犯了他母亲的人格尊严权。
    他反过来杀了对方,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
    在法益上是不对等的。
    应当属于犯罪。
    可是他的行为······
    却得到了广大社会的支持和鼓励,都认为他做的没有错。
    在道德上,他并未受到任何谴责。
    照理说不该构成犯罪。
    但……
    这种行为,在法益上的侵害却远不至于一个人的生命权那么简单。
    若是判处无罪。
    就相当于开了一条先河。
    只要有亲人被侮辱了,就可以持免死金牌杀人。
    那社会将动荡不安。
    对法益将造成巨大的侵害。
    因此。
    虽然伦理可以出罪,但某些行为依旧会判处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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