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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只是就事论事,你这家伙虽然讨厌,但还是有些喜剧演员的潜质。”
    胖子眉飞色舞,阴阳怪气地对着弗格森说道:
    “啧啧,瞧瞧人家!一张嘴就是老知识分子了!不像某个光棍儿Loser,一把年纪找不着对象,也没个正经工作,在酒吧打工混日子!”
    “得了吧,说得好像你不在老头儿那混饭一样,臭肥宅。”
    “老子迟早会飞出贫民窟的,
    慢点儿开,别按喇叭,我看到好几个混帮派的,快到了。”
    唐尼被美女夸了心里美滋滋,立马就想表现一把演技,出发之前,他用有限的预算把自己打扮成富二代公子哥儿的模样。
    喷着刺鼻的廉价古龙水,戴着三块钱一副的假名牌墨镜,穿着件骚气的花衬衫,胳膊肘儿悬在窗外,嘴里叼着劣质雪茄,看到穿热裤的站街女就吹声口哨;
    “哈啰!甜心!爷的大别墅缺个哥特女仆,来应聘嘛,”
    “滚NM的蛋!还别墅呢,老娘在贫民区见过你!”
    哥特妆容的小辣妹瞬间看穿唐尼的拙劣演技:
    “开的什么破车!穷X!快滚!别耽搁老娘做生意!”
    唐尼竖起中指骂道;“FKU碧池!”
    “有种别走啊!胖子!”
    “那些站街女的包包里都有枪!”林奇回过头瞪着胖子:“别惹麻烦!”
    “入乡随俗嘛,这里是三不管地带,看呐,我们已经到地方了。”
    “那个是夜总会的入口么?”
    “你猜对了,那几个穿西装的大块头是夜总会的保安,慢点儿开,别和任何人对视,待会儿把车停在稍远的地方。”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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