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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那是为了什么?”杨登欢疑惑地问道。
“卷宗那么厚,你这才看了第一个案件,后面还有好几个呢!反正时间还有,你先看完再说吧。”说到这里,曹有光笑道:“我可不想让你有先入为主的概念。”
杨登欢吃完了饭,回到包房,接着看卷宗。
第二起案件更加的离奇,居然是洗澡时候被电死的。
案件时间发生在12月26日晚上八点,死者名叫谭凯,男,今年29岁,职业是一艘名为“吉星”号客轮的轮机工。
“吉星”号客轮,隶属于日资轮船公司,负责上海至青岛间客货运输,每周五发一班,周日自青岛返回。
谭凯在“吉星”号上,负责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当天晚上,谭凯回到宿舍,洗澡的时候,因为踩到脚下肥皂,滑倒的时候伸手乱抓,扯断了临时搭挂在墙上的电线,电线入水,将其电死。
卷宗显示,当时楼下邻居听到楼上叮啷咣当的一阵乱响,十分生气,上楼理论,拍门不开,愤而报警,这才让这起案件曝光了出来。
警察进门的时候,屋里屋外完好无损,门窗也没有攀爬撬轧的痕迹,也没有发现除了谭凯之外的第二个人的痕迹。观察过现场之后,从而下了上面的那个论断。
案件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从卷宗上来看,警察还算专业,证据证言也准备的十分充分,现场勘测的也十分仔细。
但是杨登欢在看谭凯案的卷宗时,总有一种感觉挥之不去,那就是现场太干净了!
干净的有些太过分了!
谭凯是一个人,又是一个单身男人,而且还是一个人住,怎么可能没有朋友。
即便是没有女朋友,也会有男朋友不是?家中难道没有一些烟灰烟头?没有一些茶杯空酒瓶?
这些物品,卷宗中一概没有提到,只是形容按照当时屋内的环境判断,屋内没有第二个人,而缺乏痕迹检验,来确定屋中确实没有第二个人。
想到痕迹检验,杨登欢不由得想到了那位天津来的痕迹高手孙铁城。
看来曹有光心里早就有了数,只不过他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杨登欢嘴角扯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
卷宗三。
如果按照卷宗上的叙述,这件案子,也是一起意外。
时间是12月26日晚上八点四十五分左右。
地点位于黄浦江畔。
死者马涛,男,二十八岁,索亚西餐厅侍应领班,死亡原因居然是溺水。
晚上七点四十分,马涛独自一人来到黄浦江边,租了一条小船,在黄浦江内划船。
12月的天气,尽管在上海,也是十分寒冷,加之又在夜晚,租船的店员对马涛印象颇深。
半个小时后,原本该回来归还船只的马涛没有回来。
店员原以为马涛贪玩,耽误了还船时间,之前这种事也经常发生,所以也就不以为意。
店员想着等到他回来,按照耽误的时间处以罚金就行了。反正马涛在这里交的也有押金。
又过了半个小时,马涛依然没有回来,此时店员的下班时间就要到了,店员到江边,却发现目力所及之处,看不见马涛和小船的踪影。
店员以为船只丢了,连忙向江边的水警报案,一个小时后,打捞出马涛尸体,小船不见了踪影。
之所以能够确定时间,是马涛手腕上的手表,停在八点四十五的位置,所以确定落水时间为八点四十五分。
马涛身上无伤痕,搏斗痕迹,询问店员,马涛租船之时,神色正常,行动正常,所以水警部门将其定性为溺水死亡。
后来通过检查马涛身上物品,断定死者身份。
又是一个意外。
杨登欢感到无比的头疼,难道12月26日晚上,上海竟然发生了这么多意外?难道这些意外,都被统计整理出来,放在自己的桌子上?
这些人究竟有什么联系呢?特务处究竟为了什么要将这几件案子摆在一起?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共同之处?
要说共同之处,还真有一点,那就是意外。
这几案件,无一不是意外事件,都好像和刑事案件不沾边。
带着疑虑重重,杨登欢翻开了第四套卷宗,也是最后一套卷宗。
看了卷宗开头,杨登欢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是意外了。
这是一起枪击案,发生在12月27日凌晨1点四十分。
地点在hk区摩尔斯路125号风林居酒屋。
这是一间日式居酒屋,往来的客人大多也都是日本人。
死者大通三尾,男,四十二岁,无业浪人,经常出没在虹口空手道道场,但不是道场正式会员。
资料显示,大通三尾系日人黑龙会成员。
凌晨一点,大通三尾和一名日本籍女子赔酒女在风林酒吧3号包间饮酒跳舞唱歌,即便是在吧台,也能听到大通三尾高亢投入的歌声和女人放浪形骸的笑声。
一点四十,一名黑衣男子在吧台问清楚大通三尾的包间号后,到3号包间找他。
居酒屋老板娘松夏晴子以为黑衣人是大通三尾的朋友,也就不以为意,谁知道黑衣人刚进门,就听到女人惊讶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随后松夏晴子听到四声枪响,包间隔断溅满了鲜血,黑衣开枪后,惊慌失措离开逃跑,逃跑的时候因为慌乱,撞倒了居酒屋中价值四百日元的名贵瓶。
松夏晴子惊慌失措,躲在吧台柜台下面,直到男人跑远了,这才起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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