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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水师在琉球登陆,助其复国,并驱逐了萨摩藩在奄美大岛的非法占领。
这掐断了萨摩藩的一大财政来源,但凭萨摩藩的实力,却又不敢和明国开战,只能是继续穷熬着。
要知道,别看萨摩藩的藩士众多,又有火绳枪,但与明军的武器装备相比,已经差了三代。
而且,明军水师的巨舰大炮,更不是萨摩藩能够抗衡的。
德川幕府的闭关锁国,虽然使自己的统治更加地稳固,可在更多的方面,却是不断地落后。
最直接的就是航海和造船,还有武器装备,现在早已经完全被大明所远远超越。
“猛击萨摩藩,一战寒倭胆。”刘享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对于万岁的指示,深以为然。
萨摩藩因为受本州文化开化最晚,又多次和来自本州地区的大名战斗。所以,其武士一向以吃苦耐劳、勇猛好战著称。
在臣服于秀吉后,萨摩藩因为处于九州,而成为秀吉侵朝军队的主力部队。
在朝鲜战场上,萨摩藩的军队凶猛残暴,堪称是中朝联军最棘手的敌人。
以至于,朝鲜人将岛津军的主将岛津义弘称之为“鬼石蔓子”。
黄立要利用倭人劳作,还要利用其为大明征战,但对于萨摩藩的打击,却将是最为沉重的。
更准确地说,他对于倭国的武士阶层,便主要是打击和压制的策略。他要利用的,是倭国的农民和町人。
在倭国,幕藩体制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
全国土地被分为幕府领地、大名领地、皇室公卿领地和寺院神社领地四种。
幕府领地称为“天领”,占全国土地的四分之一,包括江户、大阪京都等三大都市和其他商业、交通中心、军事要地。
大名领地称为“藩领”,占全国土地的近四分之三;皇室公卿和寺院神社的领地比例很小。
各级封建主都将土地分成小块,由农民耕种,从他们身上榨取“年贡”和各种赋税;
农民对其耕种的土地则拥有“永久租佃权”,从而形成日本封建社会所特有的“士治农,农养士”原则。
德川幕府实行严格的封建等级制,社会各阶层被分为士、农、工、商诸等级。
“士”是包含将军、公卿、幕藩官员,以及大小武士在内的统治阶级,约占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
其中幕府直辖武士分为“旗本”(有万石以下封地,可谒见将军)和“御家人”(有禄米,无封地,不得谒见将军),二者构成幕府的政治军事支柱。
各藩大名则分别给予自己的家臣(武士)封地或禄米,各个家臣又将自己的部分所得分给其低级家臣。
由此,形成以封地或禄米为纽带的主从效忠关系。
通常各藩的武士被称为或“藩士”,均享有不同程度的军事、政治特权。
比如免缴租税,并拥有对武士以外各等级“格杀勿论”的特权。
“农”就是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他们承担缴纳封建地租和年贡的义务。
地租通常是“五公五民”、“六公四民”,甚至“八公二民”的比例缴纳。
幕府当局曾直言不讳地声称:“对农民征收租税的准则是,既不让他们死,也不让他们活。”
此外,农民还要服各种劳役,主要有“国役”和“助乡役”两种。
前者指修桥、补路、修堤坝,后者指大名“参觐交代”时,农民需为沿途驿站提供马匹和脚夫。
农民还不得用棉、麻布以外的衣料做衣服,不得多吃大米,不得买饮酒茶,不得吸烟,不得建造与身份不符的房屋。
而且,还不得随便迁移,转换职业和耕地。
为了加强对农村的控制,各村还实行“五家连坐”制。
一家拖欠地租或犯禁,其余四家负连带责任。
可以说,农民在残酷的封建剥削与压迫下,命运极其悲惨。
“工”指手工业者,“商”指商人,他们被统称为“町人”。
德川幕府对这个相当于市民阶层的町人极为轻蔑,并严加控制。
通过法律,规定只有加入经幕府和各藩批准成立的各地的“株仲间”(封建行会)的町人,才能从事手工业和商业活动。
除了农、工、商以外,日本还有几十万的“贱民”,分为“秽多”和“非人”二种。
前者属于先天的“贱民”,身份永世不变,只能从事“卑贱”职业(屠宰、忤作、制草履等);
后者大多为被贬的犯罪平民,靠卖艺、乞讨度日,也有充当狱卒、刽子手的,其身份比“秽多”还低。
德川幕府统治下的日本社会,等级森严,各等级之间不得通婚,每一等级均为世袭制。
正因为如此,黄立才对能利用倭人而颇有信心。
谁不想吃饱穿暖,谁不想生活更好呢?倭国农民在那种严苛的统治下也不敢造反,在大明治下,反倒会作乱?
从发型到衣服,再到姓氏、语言和文字,全部都要进行改变。
三五年小成,十年八年之后,谁还记得自己是倭人,恐怕连倭国都没有了。
肯定是没有了,这么长时间还吞不下倭国,黄立都得愧死。
“倭国农民日常只有米一撮、番薯五个、粟米三撮、麦一撮为口粮……”
刘享撇了撇嘴,勉强饿不死罢了。
不过,他转而又正色起来,心中钦佩不已。
这样细致的情报都能搜集到,国安部的能力令人震惊。<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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