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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内嗤啦啦作响,独眼龙童千斤一手持铁锅,一手翻炒,让人眼花缭乱。
这年月的铁锅,可不是后世那种相对轻便的锅。
它是铸造而成的,非常厚、重,导热也慢,当然价钱更是非常贵,故自秦汉时出现后,始终传播不了,至今只有富户能用,且还不怎么常用。
童千斤臂力惊人,这会正在给邵勋做饭:大葱炒蛋。
炒菜这玩意,历史上首见于史书在北魏,就是一道炒鸡蛋。
先把蛋打好,“着铜铛中,搅令黄白相杂”,然后加入葱白、盐、浑豉、麻油,翻炒之,“甚香美”。
邵勋让这道菜提前百年出现,没有任何技术难度。对普通民家而言,则有极大难度,因为他们用不起铁锅,也太重了,不方便。
“噹噹……”童千斤轻巧地端起铁锅,将大葱炒蛋倒入盘中,又在铁锅边上敲了敲,让最后几根葱白溜下去,突出一个专业。
“童幢主要升官了啊。”有相熟之人过来端菜,笑着打趣道。
童千斤仅剩的一只眼睛眨了眨,咧嘴笑了。
想要升官,就要舍下脸皮。
自从失去一只眼睛后,他就悟了。
当日他登上城头,不可谓不勇矣,但还是被人一箭射落城下,差了那么一口气。
这个富贵太难博了!
但他在太原为梁王锄草种地,在平城为梁王做葱白炒鸡子,时间长了极有可能博到富贵,不比先登勇战容易?况且他打仗也挺勇猛的。
菜一样样被端到了一间小厅内。
厅中燃着铜炉,温暖无比。
邵勋穿着单衣,赤脚踩着毛毯,来到了桌前。
“唉,堕落了啊。”看着热气腾腾的早饭,他叹了口气。
以往吃这么多是因为练武消耗大,这两天都没练武,吃食却不减,要养肉了。
王氏披着件薄纱裙,几乎遮不住肉色,就连后臀上那鲜红的掌印都遮掩不住。
她拿起一根羊肉肠,慢条斯理地用刀切着。
邵勋只觉某些地方一凉,低头喝起粟米粥。
羊肉肠是王家进献上来的,好几十大车,充作军需。
此物是典型的胡汉融合食品,取羊盘肠洗净,然后细锉羊肉,要切得很细,再将葱白、盐、豉汁、姜、椒末细切与之混合搅拌,最后灌入肠中。
吃的时候割一段,用火炙烤,最后端上餐桌。
这就是烤肠嘛!
其实味道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费人工了,不如大块的肉脯适合军中——羊肉肠史上首次出现也是在北魏,但此时应该已经有了。
这帮子愚昧的胡人还挺会享受的!
邵勋三两口喝了半碗温热的粥,然后取刀切烤肠,随口问道:“敦水(今白登河)北岸那片地,原本有部落的吧?”
“食不语。”王氏轻声说了句,继续吃肉。
邵勋气笑了。
王氏也忍不住笑了。
既然注定要委身于这个男人,那不如和他带点感情,那样自己也身心愉悦。
梁王其实很符合她的审美,单雄壮勇猛这一项就让她受益匪浅——字面意义上的“匪浅”,深也。
而且,她很享受那种哀求却得不到任何回应,最后只能苦苦承受的那种绝望感与愉悦感。
“你总是让我当恶人。”王氏抱怨道:“那个鲜卑部落已经去崞县了,我亲自劝的。”
邵勋点了点头。
傀儡的价值不就在此处么?什么事都要宗主出面,还要傀儡做什么?傀儡就是当坏人的,然后再把好处让渡给宗主。
“想必你也知道了,我不会在此久留。”邵勋很快吃完了早餐,端起茶汤漱了漱口,说道:“草已经不长了,下雪后转运更加艰难,我最迟下月就要班师。接下来可就要靠你们自己了,有事可报予单于都护府。”
王氏手一顿,低声道:“这就要走了?”
她觉得应该高兴的,但又有些害怕。
男人在时,她一点不担心,一点不害怕,做起事来也不用考虑太多。但现在陡然发现,没法那么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了,她要考虑很多事情。
要担心别人叛乱,要担心掌控不住亲军四卫,要担心部族蹬鼻子上脸指斥她,更要担心贺兰蔼头打过来。
男人在时,不觉如何,男人走后,顿觉有异,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什么时候来?”她又问道。
邵勋放下茶碗,道:“我的家在平阳。”
王氏一窒,难过道:“你就不能把幕府迁来平城?”
“不能。”
“你不来,我就找别的男人。”王氏赌气道。
“在女人方面我可不大气。”邵勋笑道:“司马睿能任妻妾离府自嫁,我做不到。”
司马睿小妾荀氏,是他琅琊王时代的宫人,但籍贯幽州燕国,故虽然姓荀,但出身很低。只不过人长得美丽,受宠后生了两个儿子,但为琅琊王妃虞氏所嫉,被赶出了府。
荀氏没办法,只能嫁给百姓马某,司马睿不管。
两个儿子(晋明帝司马绍、琅琊王司马裒)要见亲生母亲,还得马某家里探望。
邵勋又想到了一个乱世枭雄杨行密,把小舅子朱延寿骗来杀了,避免了一场叛乱。到最后,也只是让朱延寿的姐姐、正妻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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