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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搁在民间直接被浸猪笼也没人会给她喊冤。而朱佑樘却没有杀她。
《大明时报》上为其辩解有关,把满仓儿写成了当代“白毛女”,满仓儿的行为实际上不难理解,一个少女本来憧憬着嫁一个好人家或者觅得一个好夫君,结果却是被推入了火坑,这个打击是致命的(心理扭曲也很正常)。那些乐户为了让她安心做乐妓自然会对她各种洗脑,肯定会反复强调“你的父母不要你、卖了你”(她的父母确实是卖了她,只是本意不是卖为乐妓)。所以当聂氏寻来时,她一时还很仇恨自己的母亲是很正常的(更有可能是认为想把她带回家然后再卖一次)。进而被杨彪忽悠利用就不稀奇了。诬告了自己的母亲,虽然是错,但是能完全怪她么?要怪只能怪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当今社会陋习。
这篇为满仓儿鸣不平的文章,引起了社会的一遍声讨,却也有许多理性的反思,皇上怎么好意思再处死满仓儿呢?原本她这么一个卑贱的女子,犯下这滔天的罪行,连自缢的资格都没有(如果判死刑,很有可能是剐刑)。可是经过《大明时报》的刊登及讨论,似乎满仓儿也没有非死不可的罪行了,难道处死一个卑贱的弱女子就能洗刷掉当今社会的不公么?这中间大明朝政所犯的错,让一个弱女子去背负么?满仓儿虽然一生不幸,让其活下来吧。为这场冷酷的斗争,留下一丝温情也,也给大明容下一点肚量吧!
整个事件中只有《大明时报》在为满仓儿发声,可是从朝廷到平民百姓,没有一人站出来为满仓儿说一句公道话,只因为满仓儿是最底层的妓,地位很卑贱罢了。反而贩卖人口、逼良为娼的所有人无罪,所以说如果你穿越到了古代,真的能适应吗?说不定分分钟变成了神经病,还有在古代做强盗是一种高档职业,比商人的地位要高。如果在经商途中,被强盗所杀,死了也是白死,因为明知路上有强盗,是你自己没有提防,能怨谁去。
都御史闵珪等抵以奏事不实,赎徒还役。帝责具状,皆上疏引罪,夺俸有差。珪赎徒毕,发为民。既而给事中庞泮等言:“哲等狱词覆奏已余三月,系狱者凡三十八人,乞早为省释。”乃杖满仓儿,送浣衣局。哲给璘理葬资,发为民。爵及琦、玉俱赎杖还职。时弘治九年十二月也。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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