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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就在城外欣赏一下风景就行了,不必入城横生枝节。”
方重勇走上前来,面色淡然对李璘行了一礼说道,显得气定神闲,举重若轻。
见方重勇如此干净利落的“处理”了所有问题,又想起之前自己说要让银枪孝节军“表演”一下如何攻城,此刻李璘就像是被人猛扇耳光一般,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他感觉自己之前活脱脱像个啥也不懂的小丑。
韦子春也察觉到李璘面色不对,他凑过去小声安慰对方道:“殿下,等您登基之后,就有了大义,自然可以招揽人才,掌控州县的。不必急于一时。”
李璘默然点头,却觉得事情恐怕不会那么简单。起码不会像韦子春说得那样轻松。
王在让掖县县令打开府库,给银枪孝节军补充了辎重,然后就跟随方重勇一行人一同西进青州了。
入夜之后,躺在府衙卧房榻上的郑昈,这才幽幽转醒。
他看了看身旁的侄儿,疑惑问道:“王在那混小子呢?城外的大军呢?县尉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郑昈的记忆,还停留在昏死前的那一刻。他那一串连珠炮式的发问,也是让侄儿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叔父,银枪孝节军离开啦,您还是莱州刺史,王在跟着方节帅去汴州做官了,一切都好。”
郑昈的侄儿捡好听的说,大致将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么说,某就这样稀里糊涂背叛朝廷投贼啦?”
郑昈顿时感觉一阵阵头痛,是真的痛!脑袋上被瓦片砸到的位置,似乎已经结痂,又痒又疼。
“叔父,怎么能说从贼呢,那是永王殿下的队伍啊。当今天子弑父杀君,他配当天子吗?”
郑昈的侄儿强辩道。
其实这未必是决定性因素,但却是个说服自己“苟且”的好借口。
他也明白,从前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一旦李璘被剿灭,自己也得跟着倒霉。
果不其然,郑昈长叹一声道:“之前永王派人来游说,被你叔父我严词拒绝。某就是不愿意参与这样的事情当中,搞不好就要抄家灭族的。没想到还是逃不过这一劫。”
郑昈虽然在任上拼命摸鱼,活得很潇洒,却也有着自己的生存智慧。
一来他没有主动鱼肉百姓,二来没有投靠藩王作乱。这样的话,即使卸任,也不过是回老家当个富家翁罢了。
人生百五十年如白驹过隙,能力有限就不要瞎折腾。有时候苟且也不是坏事,世间哪里去找那种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说到底,高官厚禄的人也就那么些,既然爬上去没有希望,不如混一天算一天,说不定这一混就过了几十年,早就赚回来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你也去汴州吧。永王心大,迟早要裂土封王的。你去汴州机会多些,叔父我已经老了,就只能在莱州将就一下。
现在既然已经陷入局中,那就别想着什么明哲保身了,一条道走到黑吧。”
郑昈长叹一声对侄儿说道,对未来充满了担忧。
顺利解决了莱州的归属问题,而且其中极具“天命”色彩,这让李璘一行人感觉“优势在我”,连带心情都跟着好了不少。
大军继续朝着西南进发,两日后便抵达了北海县。再往西,便是青州的人口稠密区了,也是州府益都所在。
北海县县令想都没想,直接打开了城门滑跪,对方重勇一行人纳头就拜,愿意归顺永王,并且痛骂李琩弑父杀君禽兽不如。
这些远离长安中枢的州县,不要指望当地行政主官有多么英勇不屈。
当初永王李璘麾下没有强军,自然是各州县主官都不想搭理他。但是有了银枪孝节军和方重勇的加入,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李璘已经补齐了他的最短板,雄兵列阵于城下,没有人会想不开,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
趁着麾下兵马接管府库的空档,方重勇向韦子春询问道:“韦先生,听闻你之前拜访过青州刺史,感觉此人如何呀?”
突然被问起这一茬,韦子春先是一愣,随即微笑解释道:“此人叫贺兰进明,颇有文采,但为人嘛很有些油滑,是个趋炎附势之辈。”
韦子春是永王李璘的首席幕僚,本身就不是什么淡泊名利之人。但他都说贺兰进明是趋炎附势之辈,那此人的人品就很难说了,最起码也是基准线以下,毫无节操的那种。
方重勇压低声音问道:“本帅听闻贺兰进明之妻貌美非常,乃狐妖所变,可有此事?”
哈?
韦子春一时间没缓过劲来,被这个“江湖传说”唬得一愣一愣的。
唐代“志怪”笔记到处都有,流传广泛的传说也时有听闻,狐妖变美女侍寝的也不是没有。
但刺史娶狐狸当夫人的当真是闻所未闻。
看韦子春不说话,方重勇继续问道:“还有传闻说贺兰进明豢养了许多家犬,每日喜好食狗粪,不知道可有此事?”
“那是万万没有的啊!”
韦子春吓得连忙摆手。
上次见到贺兰进明,他就发现此人非常喜欢“装”,衣服都是整洁如新,一尘不染。身上还有淡雅的香气,看上去如同仙人,且男生女相,儒雅得都有些“媚态”了。
这样一个注重个人仪表到走火入魔的人,居然日常喜好食狗粪,实在是匪夷所思,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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