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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见到史思明这样都要给他跪下了。
一个胡人,居然把汉人礼法遵循到这个地步,也当真是不容易啊!
他们也只是把庶子当外人而已,史思明居然已经把庶子当狗了,这要怎么形容呢?
只能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吧。
在场的史思明手下都在心中如此感叹。
岑参却是想起方重勇说过的一句话,叫做“选择比努力重要”。这句话的意思是:选择错了,无论多努力也是徒劳。
然而此刻岑参却是觉得,方重勇还少说了一句,那便是“投胎才是最重要的”。
万一投胎没投好,不管是选择还是努力,都不再重要了。
史朝义愤然离去,但是无人关注他高兴还是不高兴。
生活嘛,不就是这样咯。
高兴是要过,不高兴也是要过。
更关键的是,基本上没人在乎一条鱼腩高兴还是不高兴。
史思明的宴会倒是宾主尽欢,在场众人都是互相吹捧了一番,这帮人还自吹自擂的说他们对于长安朝廷,是多么的忠心耿耿。
岑参在一场宴会里面,听了比十年累计都还要多的谎言。
宴会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如果不是方重勇事前叮嘱史思明狼子野心不可不防,岑参简直以为幽州藩镇这边都是国家的忠臣良将了。
跟着史思明和平冽等人来到府衙后面的书房,落座之后,史思明这才从书柜里拿出一叠纸,对岑参请教道:“岑先生,听闻你诗文满天下,能不能点评一下鄙人的诗作呀。”
看他的表情不似作伪,包括平冽和耿仁智在内的亲信都是大吃一惊!
大哥,你是不识字的啊!怎么不识字还写起诗文来了呢?
再说你也不会写字啊!
很显然,这一叠诗,史思明从前压根就没有拿出来过。
但怎么说呢,史思明确实不识字,更不会写,但是他会说呀!
史思明认为,既然会说话,我把诗句说出来,再命人写下来不就好咯?为什么还要我会认字写字呢?
该说不说,这种想法也有点道理。
因为史思明虽然不会写汉字(其他文字也不会),但是他精通六门外语,听与说都熟练无比。
那是真正的外语啊,不是在女人肚皮上学的那种外语。
史思明就是不会写字不会认字,但说话贼溜。
别说是说出汉字诗啊,说出突厥文的诗他也会啊!
岑参拿起对方递过来的诗作一看,标题是《石榴诗》。
正文写着:三月四月红花里,五月六月瓶子里。作刀割破黄胞衣,六七千个赤男女。
还行吧,水平一般。
岑参暗暗想道。
不过联系这史思明是个不会写字,也不会认字的二把刀水平,这首诗已经算得上是“惊为天人”了。
“不错不错,史节帅很有天赋。”
岑参憋住吐槽的冲动,对史思明竖起大拇指说道。
“你看,本帅就说某要是不打仗不带兵,可以当个诗人吧,哈哈哈哈哈哈!”
史思明嚣张的大笑着,让一旁的平冽和耿仁智无言以对。
我的个乖乖啊,这种话怎么能由一个连汉字都不会认,更不会写的胡人说出来啊!
简直是倒反天罡了。
最后还是平冽打破僵局,看着岑参询问道:“不知道岑先生此来幽州是所为何事呢?”
他怕自己再不提这一茬,史思明真要跟岑参研究一下午诗词歌赋。
“是这样的。”
岑参收起脸上的笑容,对史思明叉手行礼说道:“方节帅想攻打盘踞在相州的贼军李归仁部,苦于没有人策应。不知道史节帅能不能配合宣武军从北面攻打李归仁。”
“既然大家都是为朝廷效力,这个自然是没问题的。就包在史某人身上了!”
史思明大包大揽的说道,不知道他为人的,还以为他是个义薄云天,把朝廷的事情当成他家事的热血汉子呢!
“如此甚好。不知道史节帅能不能让人写封信给我家节帅,要不然,岑某回去以后不好交差啊。”
岑参脸上带着笑容请求道。
这其实也是唐代的官场规矩了,跑腿的人办成了事情,回去以后对面反悔了,上级要惩罚怎么办?所以拿到“回执”,就是一项最基本的规则。
毕竟空口无凭,你起码得白纸黑字吧?
史思明看了看平冽,见对方不动声色的点点头,于是哈哈大笑道:“大家都是为了给朝廷做事,这个是自然。平参军,你来写这封信吧。”
平冽听到史思明的吩咐,对他恭敬的行了一礼。随后便在桌案上铺开大纸,笔走龙蛇一般写信。很快便将信写完了。
他也不私藏着,大大方方的递给岑参观看。
只见上面写得很明白:
李宝臣和他拥戴的李琬,是朝廷的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我(史思明)对此人也深感痛恨。李归仁是李宝臣的部下,自然也我的眼中钉肉中刺。
你们(宣武军)若是要攻略相州,请派人来幽州与我接洽,我会从北面派兵牵制李归仁。
你也可以把李归仁的兵马吸引到黄河南岸,那样我就可以直接长驱直入夺取相州。到时候李归仁必败无疑,只能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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