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九十四章 出售《诛仙》版权【4.3K】  我只想回去继承家产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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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粤语水平不行还能够写粤语歌曲?”

    就在陆昂即将上台演唱时,弹幕区开始了争论。

    争论中,也有支持陆昂的声音,只是这个声音更多的却是以《浮夸》这首歌是陆昂创作的为角度进行的支持。

    依旧没有多少人看好陆昂接下来的演唱。

    毕竟,以“父亲”为主题的歌曲,天花板就是李兴安的《父亲》啊!

    太难了!

    宿舍中,何玲也发出了同样的疑惑:“为什么陆昂不自己演唱《浮夸》呢?”

    小颜和小蔡对视一眼,轻咳声道:“大概是陆昂有更好的歌曲。”

    何玲撇撇嘴,不信。

    小颜也没有解释。

    她作为“陆盟”的核心成员,自然是提前知晓了这场比赛的结果。

    陆昂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场的歌曲,是个王炸。

    不过对于这首歌曲,她也只知道名字叫做《以父之名》。

    这期节目她最期待的便是陆昂的这首王炸歌曲。

    很快,节目也推进到了陆昂登场的环节。

    随着节目中主持人和互动的进行,弹幕也在激烈的讨论着。

    只是这一切的讨论,随着陆昂说出那句“这首《以父之名》也是黑暗三部曲的第二部”后,顿时陷入了停止。

    整个弹幕仿佛被禁止了般,短暂的停滞了数秒才回复。

    而恢复后的风向,全部变成了:

    “父亲——黑暗三部曲系列之二是真的?”

    “我靠!居然真的以‘父亲’为主题创作黑暗系歌曲?太胆大了吧!”

    “听听,这首歌究竟怎么样!!!”

    这些弹幕中,有期待陆昂新歌的,也有看笑话的、有不太相信的。

    不过在这一刻,所有的人心中都是在期待陆昂的这首《以父之名》究竟是什么个歌曲。

    很快,所有人便被这首歌曲的前奏给惊艳到了。

    “不是惊艳,是又惊!又艳!”

    这条弹幕立刻获得了最多的点赞。

    超过一分半钟的前奏,太惊人了!

    而这一分半钟的前奏,还很好听,这艳不艳?

    简直不讲道理啊!

    整个歌曲结束后,不论是陆昂的粉丝,还是路人都只给出了一个结论“好听!”“神曲!”

    即便是黑粉,此时不愿直接给出赞扬的评论,却也在心中生出惊叹。

    歌还能这么写?

    简直不讲道理啊!

    对于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现在更是扑朔迷离了。

    究竟是谁第一?

    然而,令几乎所有观众都没有想到的是,最终的竞演评比竟然没有李兴安的《父亲》。

    便在众人困惑是,钱仲维作为导演公布了李兴安退赛的消息,并解释了这是早已定好的事情。

    众人这才想起来,这期节目刚播放时的确有过暗示,比如问李兴安对于这档节目的看法,如果离开了节目接下来会有什么计划等等。

    李兴安的退出令最终的竞演结果少了一些魔幻效果,《以父之名》拿下第一变得理所应当。

    毕竟第二的《浮夸》也是陆昂创作的,即便两首歌曲的品质相同,有着《浮夸》创作者的加成,陆昂最终分数也应该更高一些。

    节目的最后,也放出了两个彩蛋。

    第一是将有歌王级嘉宾在下一期中作为挑战者参赛。

    众人纷纷开始讨论究竟是哪位歌王。

    能够被称为歌王的虽然不多,但这些年的积累中,也有十来位歌手。

    第二则是陆昂在宣传环节中大肆赞扬了一番《诛仙》。

    既是引起了许多影视剧爱好者的关注,也令《诛仙》的原著粉丝们大为兴奋。

    不魔改?尊重原著?

    好像就没有任何改编的影视剧真正的尊重过原著啊!

    倘若真的能还原《诛仙》原著的情节,愿意投入资金在制作中,这部剧一定值得期待。

    随着《我是歌王》第三期的播出,《诛仙》开拍很快便成为了热搜榜单上的热门话题。

    普杰工作室。

    易震星看着网络上与《诛仙》讨论的相关热门话题,心中再次感慨陆总这操作舆论手段的同时,也觉得时候去着手推进一件事了:

    接洽网络版权的授权和运作。

    毕竟,在陆总的计划中,这才是《诛仙》这部剧真正的盈利点啊!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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