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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桓只能给他做基本法律知识普及,说道:“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刚才我提到的这些制度,都必须写入宪法之中。
包括国家机构的组成、国会的产生、神罗帝国君王的职权、议会的职权以及最高法院法官的职权等。
凡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内容,均需载入宪法。宪法应具备相对的稳定性,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宜轻易修改,因为它所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
制定宪法是一项极为严谨的过程,需由具备丰富经验的法律专家与各领域关键人物共同参与。
首先,应成立专门的治宪委员会,负责起草、审议并拟定宪法初稿,随后提交内阁审核,待通过后再交由议会表决,以确立国家的基本国体和政体。
宪法中需充分体现我们此前讨论的各项内容,以确保未来行使职权时有明确的宪法依据。
若某些公爵或伯爵的行为违反宪法规定,可启动司法程序,经最高法院大法官会议讨论决定,认定其行为违宪,并据此宣布其违反宪法,实施相应惩罚。
这一裁决权即为最高司法权,亦称违宪裁决权。”
赵桓并未深谈,就已经让腓特烈听得云里雾里,毕竟信息量庞大。然而,他还是捕捉到了核心要点,即宪法能够将他所渴望的皇权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让他颇感兴趣,连连点头道:“这东西不错,我们立刻着手制定宪法。”
赵桓道:“整个国家框架都需在宪法中确立基本原则。当然,具体的国家机构建立,还需颁布国家机构组织法。所有国家机关组成的原则性内容,都应在组织法中明文规定,未来将依据组织法组建相应机构,对整个帝国进行管理。”
腓特烈顿时兴趣大增,问道:“那是否意味着在整个公国、伯国也要组建这些政府机构,由我们任命官员,听从我们的指挥,由我们掌控?”
赵桓点头:“我们的长远目标正是如此,但初期可能需要做出一些妥协。若一开始就彻底推行,各公国和伯国必然反对。我们必须考虑他们的感受和想法,在人员组成上可能需做出让步,具体细节届时再商议。
组织法必须自上而下,彻底贯彻,先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并通过国会讨论形成法律,未来我们便可依法推行。”
赵桓反复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尽管这个时代崇尚罗马法,但仅限于上层贵族和读书人。普通百姓虽有一定法制精神,但对法律本身缺乏了解。
贵族则更缺乏法律意识,对法律的作用及其强大力量缺乏直观认识。因此,需在他们尚未充分重视法律之前,尽快通过并颁布法律体系。
一旦有了法律,再加上强大军事力量作为后盾,便可强行推行,自己也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作为干预各公国的有力工具。待到公爵、伯爵们发现他们原本不在意的法律成了套在脖子上的绳索时,已无力反抗。
腓特烈追问:“那在宪法上应如何规定帝国层面的机构框架?”这是他极为关心的最高权力归属问题。
赵桓解释道:“帝国层面要设立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机构。立法机构即国会,由各公国按选票确定的名额自行直接选举产生,这一点你已知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行政方面除了内阁集体领导之外,还要设立帝国的最高行政长官,即皇帝或国王,此前我们通过选侯形式产生,下一步将改革为类似国会产生的民主投票选举制度。也就是说,各公国均可推举一位皇帝候选人,然后由国会从中确定两位候选人,再提交全民投票。
从这两个人中选出一个为帝国的皇帝,这样确保代表了神罗帝国最广大百姓的意愿。”
腓特烈现在已经是神罗帝国君王,所以他对未来帝国的皇帝的产生兴趣并不大,不过这样的选举过程他倒也是认同的。
他个人也认为,把皇帝的产生放在七个选侯身上是不合适的,应该由整个帝国来选举产生,这一点他赞同。
赵桓又说道:“神罗帝国的君王要实行任期制,每一任五年,到期后要进行再一次选举,每一个君王连续任期不能超过两届。当然,从下一任帝国君王选任开始。”
赵桓强调这一点,就是要给腓特烈一个定心丸,也就是说你不用担心,你的君王是终身制。
因为赵桓并不打算夺走腓特烈的君王宝座,相反他要利用腓特烈来逐步掌控整个神罗帝国,而腓特烈是一个枭雄,他的铁血手腕,能帮助赵桓实现掌控帝国的目标的。
腓特烈接着问:“那帝国最高法院法官的产生呢?”
“最高法院的法官由摄政和君王各自提名,然后提交内阁会议讨论通过,之后由君王作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进行任命。
但是帝国最高法院的法官独立行使职务,不受内阁和君王的制约,当然也不受我这位摄政的制约,只服从于法律,同时对君王的行为是否违宪有权进行审查。
如果认为君王发布的王令违反了宪法,可以做出独立裁决,宣布无效,这样君王下发的王令将会自动失去效力。
也就是说,帝国最高法官有违宪裁决权,当然不是哪一个法官做出,要由帝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组成违宪审查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
帝国最高法院的法官有九至十三名,违宪审查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参加讨论,按照三分之二同意才能做出决定。”
腓特烈听了之后,脸上阴晴不定,因为帝国最高法院法官居然可以认定他的王令违宪,宣布无效,这对他来说是不能接受的。
于是他说道:“这个权力是不是大了点?我这位君王的王令居然会被帝国的法官宣布无效,那我这位君王也太没面子了。”
赵桓说道:“那你就要确保你的王令不违反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如果你的王令违反了根本的大法,它当然无效。
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置于法律的调整范围之下,没有谁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即便是帝国的君王也不行。”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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