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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皇律》有曰:
“谋反及大逆者,父、母、妻、子、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妻之父母皆斩,伯叔、从父兄弟、侄、孙配没为官奴婢,资财田宅悉没官。”
合称,“夷九族”。
具体点,就是如下之处置法。
斩刑(立即处死),正犯、父、母、妻、子、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妻父母——共 9 种亲属。
配没(籍没为官奴婢),伯叔、从父兄弟、侄、孙、妾、女、姊妹之子。
资财,田宅、奴婢、畜产、邸店悉数没官。
尸体刑,若正犯已死,仍“开棺焚骨”“戮尸枭首”,如李渊五庙祖考墓皆开棺焚骨、杨素挫骨扬灰、斛斯椿开棺戮尸、宇文述及其五庙祖考开棺焚骨、王世积、虞庆则等。
流放,罪责或旁系偏远者,处至极边苦寒之地劳役。
其余核心党羽,根据参与程度、罪行轻重,或处斩,或流放劳役,或贬为官奴……
……
行刑之日,洛阳城西市人山人海,万头攒动。
雪亮的铡刀,依次落下。
鲜血喷溅,染红了刑场上的高台。
观者,爆发出阵阵欢呼声和惊叫声……
隋末以来最为庞大、最具代表性的数股反抗势力,终于不仅在军事上被摧毁,更是在政治道义和法律层面上被彻底钉在了大隋历史的耻辱柱上。
其牵连范围之广,涉及家族之多,堪称文帝开皇以来之最。
随后,便是又一次规模浩大、组织严酷的人口迁徙。
成千上万的配没和流放者,被登记造册,戴上沉重的枷锁镣铐,由全副武装的官军分批次、定路线,武装押解,踏上了通往帝国四方边疆的流徙之路。
他们,将和前辈一样,被分散安置到辽东、河西、岭南、北方、西域走廊等新拓之地或需要加强控制的边疆区域。
当然,其中相当一部分精心挑选出来的人,将被“贩卖”入粟末地那庞大而高效的海外拓殖网络,最终分流后输送到更遥远的夷州、崖州、乃至茫茫大洋彼岸的殷地安州……
这,是又一场强制性的、充满了血泪与痛苦的民族迁移与融合过程。
无数家庭破碎,无数生命凋零在漫长的流放路上。
然而,从更宏大的历史视角看去,这些携带中原先进生产技术、文化典籍、语言文字和血缘基因的“罪犯”及其后代,如同被狂风吹向四方的种子。
尽管过程残酷,却也必定会在在陌生的土地上,顽强地扎根、繁衍、生息。
他们,不论主观意愿,在客观意义上,极大地促进了汉文化、汉文明的传播与血脉散播。
这一举动,必然为未来一个更加辽阔、更具内在多样性与统一性的中华文明圈,刻意地撒下了最初的种子。
帝国的边界,在这些人的血泪中,也被悄然夯实与拓展。
二
一切的喧嚣,逐渐平息。
生命熄灭的血腥气,终于被阵阵秋风吹散。
这是,一个更为现实、也关乎国本的问题,摆在了新朝统治者的面前。
大隋天下,究竟还剩下多少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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