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94章 人吓人  年代:小日子过的真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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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向前骑着赤兔寻找新猎物时,有山雀在天上盯着,第二头狐狸也没跑出多远。

 就被赤兔追上。

 而且狐狸的习惯于跑十几米,就回头去看追猎者是不是一只在追着自己。

 这是天性,为的是节省体力和观察周围的情况,但这也让楚向前很容易就追了上去。

 指挥着山雀从天上扑下去,那头狐狸果然转头就想咬山雀。

 楚向前也松开弓弦,第二根箭矢直接穿透了,正起跳往天上咬山雀的狐狸脑袋。

 等楚向前把这只狐狸抓在手里,大壮和红妞也各自咬着一头狐狸往他这边跑。

 楚向前伸手揉揉大壮和红妞的脖子。

 虽然猎狗的速度没全速的狐狸快,但两者之间的耐力却相差很大。

 拿出几个鸡心当奖励,两条猎狗也不知道为什么,有内脏绝不吃生肉。

 有生肉也不吃熟肉。

 好在这种野性表现,在宠物状态下,并没表现出来。

 否则养在人群周围,那就是祸害。

 把3头狐狸全扔进了新手村,骑上马,吩咐大壮和红妞寻找其他逃跑的狐狸和猞猁。

 天上又有山雀盯着,一旦狐狸和猞猁被两条猎狗吓到,跑动时碰到牧草,空中看下去时,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只是十几分钟,山雀就发出警示,楚向前注意力放在山雀的视线上,随后指着10点方向,对着大壮和红妞吆喝一声。

 两条猎狗立马扑出去,而楚向前也骑着赤兔跟在后面。

 直到发现射击机会,立马拉弓射箭,一箭穿透一直猞猁的肚子。

 然后被大壮扑上去,一口咬中脖子,楚向前隔着十几米都听到咔嚓声。

 这玩意和猫差不多,最大区别是体型更大,耳朵有两丛会弯曲的竖起毛发。

 让人看着就知道这是猞猁,而且体重基本上能有二三十公斤,分量还是不轻的。

 一下午,楚向前都乐在这种,追踪、追猎,最后一箭射杀的游戏中不可自拔。

 等天色微微暗下来,停下马,目光放在新手村里,细细一数,居然干掉了11头狐狸,5只猞猁、和7头黄鼠狼。

 而且整个草场,除了洼地那边,基本上被楚向前全跑了一遍。

 不过,洼地反而也是猎物最多的地方。

 野鸭、斑鸠、黄鼠什么的,天然就会靠近水源,狐狸这些肉食动物,自然也会往那边靠拢。

 楚向前此时不由想着,自己要是能有一头金雕,或者海东青当宠物。

 别说猎杀狐狸了,就是野狼都能放出金雕一个个干死。

 正想着,大壮忽然叫了一声,十几米外的草堆里,一只被吓到的松鸡忽然窜出草堆,扇动翅膀就想飞走。

 楚向前暗想着自己好像还没吃过这玩意,拉弓瞄都不用瞄,靠着成千上万次的射箭经验和感觉。

 松开弓弦,一箭射穿那只松鸡。

 没一会大壮就叼着松鸡回到楚向前身边。

 眼看天色已经暗道下来,楚向前抬手看了看手表,已经下午6点半了。

 干脆明天再寻找其他的狐狸。

 骑着马往之前的山丘走时,看着在前面开路的大壮和红妞,楚向前心里一动。

 自己不愿意进入洼地冒险,但大壮和红妞身体轻,只需要循着味,找到狐狸,两条猎狗交替追捕,甚至围猎。

 一晚上下来,少说也能抓到好几头狐狸。

 而且万一陷入沼泽里,自己也能用绳套把他们救出来。

 甚至要是自己陷入沼泽里,拿出绳套套中大壮或者红妞,两条猎狗的力气,足够把自己拉出来。

 只是楚向前又不愿意弄的自己一身泥。

 到了山丘上,拿出软垫,然后进入新手村,一个采集术下去。

 轻松把松鸡处理干净。

 出了新手村,生起一堆火堆,亲手烤一只松鸡。

 吹着晚风,楚向前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把小兰儿或者港生带过来。

 不对,最好还是把秦淮茹或者娄小娥带过来,天为被、地为席,来一场友谊赛,想想就觉得很爽。

 只是等天色昏暗下去,楚向前很快就被周围不断飞舞的蚊虫给闹的骂起来。

 天高云阔,风吹草低,确实很美。

 但真实的草原上只有空旷和寂寞,还有数不起的蚊子,不断往鼻子里冲的牛粪、马粪味。

 楚向前拿着差不多烤熟的松鸡,带着赤兔、大壮、红妞和软垫等东西就进了新手村。

 给两条猎狗几块野猪内脏和清水,等自己也吃饱喝足了,大壮和红妞也消化十几分钟。

 正适合出去捕杀狐狸。

 放出两条猎狗,又给山雀一些碎肉块,让它在天上给大壮和红妞当监控。

 万一两条猎狗陷入了沼泽,山雀发出警示,自己就会出去救它们。

 透过山雀的视线,见两条猎狗往洼地方向跑,楚向前自己则躺在了喷泉里泡澡。

 半个小时候,山雀忽然发出警示,闭着眼睛泡澡的楚向前,也不睁开眼睛。

 心思放在山雀的视线里,看着大壮慢慢绕过一只,盯上了一只松鸡的狐狸,红妞则匍匐着一点点靠近。

 等大壮差不多已经藏在狐狸前面一百米处,红妞忽然冲出去,吓的那头狐狸忙放下松鸡,头也不回的就往前狂跑。

 只是跑了八十多米,大壮忽然窜出来,吓得那头狐狸慌不择路的想转身。

 可惜距离还是太近,又是前后夹击,是指十几米就被大壮追上,射出前肢一拍。

 就把那头狐狸拍的在地上不停翻滚起来。

 等它回过神,大壮已经一口咬中了狐狸的脖子。

 楚向前全程看完,心里高兴的同时,也放心下来。

 之后每次山雀发出警示,楚向前都会看一眼,只要不是大壮和红妞遇到危险,就不管。

 把注意力放在酒楼豪华套房桌上,宋徽宗的字画上。

 说真的,瘦金体初看让人惊艳,但看久了,风姿绰约处却失了风骨。

 加上这字体的发明者宋徽宗,本身就是个亡国的昏君,让楚向前总觉得这字体,娇媚妖艳,实在不适合自己这性格。

 不过看多了宋徽宗的花鸟画,楚向前也意识到,瘦金体其实非常契合宋徽宗画花鸟画的用笔方法。

 也就是说,想学宋徽宗的画,还是得用心学瘦金体。

 楚向前学着写了十几张纸,很快确定这书法和自己的性格完全不符。

 写着虽然像模像样,但那完全是刻意模仿,还有对劲力的运用,远超普通人,这才能模仿的有些样子。

 随手把毛笔仍在砚台上,用毛巾擦手,这才把宋徽宗的字卷和画收了起来。

 唐伯虎的字和画,自己也有不少。

 就连郑板桥的字画,也拿了出来,轻轻平铺在案桌上。

 细细查看起来。

 老实说,唐伯虎30岁前的字,不愧他四大才子的名声,看着就让楚向前这种初学者感觉舒服。

 可三十岁之后的字,总感觉有些潦草。

 实际上是唐伯虎原配妻子病逝,自己也因为科场舞弊,当了个小吏。

 穷困潦倒下,写的字,自然带着敷衍和随意,反正在楚向前看着,居然感觉潦草。

 或许他这种初学者,现在追求的还是好看、工整。

 这也意味着,楚向前很可能一辈子都写不好草书。

 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个随性、浪漫的人。

 不过管他呢,发展他现在才20岁,人生少说还有七八十年。

 练的久了,字体会变,心情和理解也会变。

 再不济,楚向前绝对会成为,模仿界最佳书法家。

 晚上11点多,山雀再次传来警示,楚向前随意看了眼,忽然一愣。

 随后忙把心思从唐伯虎的一副风流画上,转移到山雀的视线里。

 几十秒后,看清楚黑夜里的身影,是几个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村民后,楚向前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这几人,个个拿着土制猎枪和栓动步枪,楚向前还是命令大壮和红妞离开了洼地。

 至于被两条猎狗捕猎的5头狐狸和猞猁,全仍在了一颗树下不管了。

 要是这几人运气好,捡回去就捡回去,自己不缺这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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