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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看着外面,
随后,
他干脆坐了下来。
哀莫大于心死。
其实,这也不怪周老板,
正常人谁能看见那个地方瞬间就想到了“笔”,
卧槽,
看见那个地方你还能想到吟诗作赋这种高雅的事情么
那你还是不是男人
隔壁的莺莺之所以能迅速想到,是因为在那之前,她就有了很多本书在潜意识里的铺垫,
而周老板没有啊,
他就晕乎乎地跟这个疯婆子打了一架,
然后在卫生间这个不适合进食的地方啃了好久的原味排骨。
“我现在应该怎么把你放出来”
周泽开始换一个思路。
如果能把这位放出来,
让他回到自己的身体,
那自己就能开无双了,
然后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自己就可以回到书店继续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
多美好
但镜子里的那位一动不动,完全懒得再搭理周泽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没办法,
还是他完全不想出去了。
“别这么消极好不好”周泽拍了拍已经龟裂的镜面,“我们不能放弃希望。”
镜子里的那位还是一动不动。
周泽摇摇头,
算了,
他干脆推开卫生间的门,
走了出去。
外面,
一片漆黑
之前周泽记得自己是打开了灯的,然而等自己再出来时,灯全都灭了。
而且这种黑,黑得很浓稠,黑得很深邃,像是有一大卡车的墨汁给倒灌进来了一样。
凭本能的,
周泽觉得这里肯定有事情发生。
“擦擦”
轻微的摩擦声,
像是线路接头上出现了问题。
在这种环境下,忽然出现这种声音,别说是普通人受不了,饶是周泽这种鬼差,也觉得身上有点发麻。
恐怖面前,
人人平等。
鬼差是不怕鬼的,
但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
其实并不是鬼。
“啪”
亮了,
是客厅里的电视机亮了。
黑白雪花点不停地闪烁着,虽说给这黑暗的客厅,带来了光亮,但这种光亮,真的不如没有。
“笔,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呀”
白莺莺双手拖着自己的香腮,很苦恼的样子。
其实,
白莺莺还是很聪明的,
整个书店,
除了她以外,能找出第二个可以看得懂日文书的人么
虽然看的是女仆的自我修养,但好歹也是日文著作唉。
伸手,把面前的书又开始一本本翻开,话说那位叫二嫂的作者写了不少书,不过莺莺对她其实也不是很熟,只是每天打扫书架时会笑一笑。
以前莺莺倒是听过老道讲过一个东北二嫂,
还有秦先生、周先生、夯先生这类的人,老道说他们都是艺术家,现在都在监狱里体验生活等待着放出来后可以创作出更多接地气的作品。
记得自己当初还问过老道为什么艺术家都得去住监狱
老道说这是为了更贴近生活,老道还说鲁迅当初住监狱时就认识了自己的狱友周树人,二人后来还成为了知己。
翻着翻着,
一本书的封面吸引住了莺莺,
封面是一支笔,
一支钢笔
很突兀,
也很单调,
就是单纯地以一支笔作为封面,别的什么都没有。
书名叫笔尖梦魇,一看就是鬼故事。
翻了一下简介,
讲的是一个人,意外之中拥有了一支神奇的笔,拿这支笔写故事的话故事里的事情就会自然而然地在现实里发生。
他第一次是拿这支笔写了一个恐怖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栋别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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