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43.第 443 章  [女穿男]西汉皇子升职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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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抛光后的宝石和可以作为战略物资的糖块相比, 大汉的织物带给巴拉赫姆的冲击是最强烈的。
    
    衣食住行。
    
    相较于后三者的投入成本,衣着是最简单也最能证明财力品味的东西。而与小巧玲珑的珠宝相比,大面积的衣料所带来的冲击感无疑更强。尤其是在公元前的生产力下, 只要远远地瞧上一眼就能断定对方是否值得深交。
    
    罗马的卢坎在《法尔萨鲁姆》里用西顿的罗襦来衬托艳后的绝世美貌, 而到斯塔西的《短歌集》里也是用赛里斯的绸缎来描述皇袍的高贵优雅。
    
    安息的风格比罗马奢靡, 所以看到巴赫拉姆的眼睛里流荡着丝绸般的光彩时, 他就知道这事成了, 而且还是递到王都也没问题的大成特成。
    
    “穿在身上跟没穿似的。”巴赫拉姆将自己裹进样品的缎里。若非上头缀有珠玉,他还以为自己穿得不是布, 而是天上的云。
    
    汉代的丝织物在精细度上已经接近现代的织物,并且因桑蚕较之现代的桑蚕更为瘦小, 所以比现代更易做出那种薄如蝉翼的感觉。后世检测马王堆与新疆汉墓的出土布上含有一定的无机质铜、汞、钙, 断定那时就已掌握了织物的轧光技术。
    
    古罗马以“软黄金”来形容丝绸一是因为丝绸的价格贵比黄金,二是因为它所拥有的金属光泽让羊绒物与亚麻物都为之失色。难怪在丝绸风靡罗马城后,老普林尼会抱怨那群达官贵人让赛里斯与安息赚了太多黄金, 最后逼得元老院出手遏制一磅卖到六十金币的赛里斯绸。
    
    顺带一提, 那时的罗马军人年收不过120银币,而一磅的丝绸足以支付12.5个军人的年薪。
    
    “所以这是怎么做的?”都说好衣养人。巴赫拉姆在泰西封那儿没少被讽毫无品味的大老粗, 但是看着身披汉绸的自己, 他居然从占了一半大胡子的脸上看出文雅的底蕴:“马尔基安纳能复刻这种纺织品吗?”
    
    约雅斤的脸上露出难色:“总督,这不是羊毛和亚麻,而是汉朝独有的材质。”
    
    巴赫拉姆知道这群犹太人永远不缺绝妙的点子, 所以向约雅斤提了个为难人的要求:“能买到生产这种材质的植物吗?”
    
    约雅斤:“……大汉的疆域非常辽阔, 而我只在大汉的王都呆了几月,所以不知生产这种特殊材质的植物在哪儿,以及要用何种方式将其制成华美布料。”
    
    “是吗?那还真是可惜啊!”巴拉赫姆将身上的汉绸轻轻拿下,发现它在正面的阳光下愈发华美。
    
    约雅斤想将其叠好却晚了一步。
    
    巴赫拉姆将绸缎展开并观察上面的纹路是否可以混入本土织物, 遗憾的是大汉的绸缎有着极高的经纬密度,即使是让手指最巧的妇女过来,也很难把羊绒或麻料混入其中,补成一件巧夺天工的拼接衣物。
    
    更可气的是那默默缩手的犹太人在一旁小声补充道:“大汉的织物也不只有价高的丝织品,还有与安息类似的亚麻物与毛织物。”
    
    被抢答的巴赫拉姆明显有些挂不住脸,于是想挑汉绸的错处:“又轻又薄的也不防风,只能在家里穿穿。”
    
    这下轮到打腹稿的约雅斤来挂不住脸了,心想你上战场也不穿着家里的累赘常服。
    
    脆弱?
    
    易脏?
    
    那是丝绸的消费者会考虑的事吗?说这话就好比去问el的产品为何不能水洗、容易脱胶,本质上是效仿权贵的中产把权贵的日用品当成可以宝贝的物件,和国内供着皇家御赐的臣民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奢侈品就没有意义吗?
    
    当然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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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能贩卖优雅的概念来收割财富,二能像Herès把拉链引入箱包的设计般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总之看事物的角度不同,你对奢侈品的理解也截然不同。
    
    就好比是鲁儒见到刘瑞改进纺织与珠宝工艺就联想到象箸之忧,而刘瑞想的是可以借此创造就业与出口商品,用“易再生”的绸缎去国外交换“难再生”的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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