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打不过怎么办?  唐人的餐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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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手护盾移步杀是丁大有闲着没事教给云初的,看似只是向前移动了一步,实际上是两步半,跟打羽毛球时的垫步非常像。

    这也就是为什么羽毛球运动员拿着一个拍子,只要挪动两步就可以照顾到那么大的一个羽毛球场的原因。

    按照丁大有的说法,只要云初能在一个呼吸间,这样突击两次,基本上,在府兵中也就能称得上悍卒了。

    云初每日不停地练习了三个月,目前,还是只能在呼吸间完成一次。

    老猴子教的本事都比较阴毒,他自己身材不高,力量不够大,胳膊不够长,双腿跨步不够长,本身条件就不适合跟人面对面的交锋。

    因此,他的本事在于下毒,暗算,突袭,逃跑,基本上就是一大堆属于刺客的本事。

    正面交锋的话,云初不怵他,最糟糕,也能跟这只老猴子拼个同归于尽。

    但是,老猴子如果真的想要杀云初,很可能云初还没有见到他,就已经死掉了。

    反正,有一次老猴子蹲茅坑没有纸,云初拿给他的时候,发现这个老家伙的裤裆里都有一把刀……

    大唐军队里的老贼们,尤其是爵位前面带着开国两个字的,都是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

    听丁大有说,玄武门事发的时候,尉迟恭一个人堵在一座桥上,加上一把马槊,两柄唐刀,十二柄短矛,硬是将太子六率的一个团三百余人挡在桥对面,且杀得溃不成军。

    云初总觉得丁大有的这一番话有很大的吹嘘成分,自从看到丁大有一个人就把那么多的和尚撕碎之后,云初就不再认为是吹嘘,只会认为是丁大有在美化尉迟恭。

    尉迟恭这人云初很早就认识他,小时候,长大后,没少把尉迟恭的画像贴在自家门上。

    听说尉迟恭现在喜欢上了修道,整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个人显得极为平和,李治对于尉迟恭听说也是尊崇有加,但凡得到与修道有关的好东西,都不忘记赏赐给尉迟恭一份。

    想想也是,不出门的开国老功勋,才是最好的老功勋,当然,那些已经死在胜利前一刻的老功勋就更加值得所有人怀念了。

    梁建方则是一个真正的老贼,明明已经老了,还脾气火爆得跟火山一样。

    想到这里,云初就把已经拿出来的铠甲重新安置在架子上,反正,穿了铠甲之后吧,说不定会让老贼更加地兴奋,殴打起来会变得更加狂野。

    云初也把上好的牛皮铁盾重新挂在墙上,听说梁老贼最擅长的武器是一对擂鼓瓮金锤,据说是汉伏波将军马援留下来的兵刃,一对锤子足足有一百六十斤重,单个的就有八十斤重。

    不像何远山在龟兹大战时期用的锤子,还没有好一点的香瓜大。

    猛男用猛锤子,这是必然,梁老贼如果抡不起一对一百六十斤重的锤子云初才看不起他呢。

    反正,不论老贼用多大的锤子,一锤子将这面盾牌砸碎,顺便再把云初砸成肉泥估计不成问题,所以,盾牌也用不成。

    武功一道,就跟做数学题一样,打不过就是打不过,不会就是不会,没有任何中间路数留给你。

    对于明日怎么对付梁老贼,云初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在天快亮的时候,决定让崔氏给他准备一个大澡盆,他要用香汤沐浴。

    崔氏不明白一向硬线条作风的郎君为什么要用香汤沐浴,没有多问,就给他准备好放置了很多干花瓣花油的洗澡水。

    云初在里面浸泡了好久这才从水里香喷喷地出来。

    还让崔氏给他身体上涂抹了不少的香膏,穿上内裤跟纱织的里衣,再穿上一层雪白的外袍,以前在西域穿的黑羊羔皮大氅不穿,换上一件红狐狸皮的大氅。

    戴上一根束发丝带,将眼角给提起来,丝带中间崔氏还镶嵌了一块蓝宝石。

    用眉笔描了眉,这样跟那一双半成品丹凤眼才相配,脸不够白,就用了一点香粉,最后轻轻地咬了一下口媒子,一个唇红齿白的富贵公子的模样就出现在昏黄的铜镜之中,比他娘的贾宝玉还要贾宝玉。

    这副模样崔氏简直喜爱到骨头缝隙里去了,迫不及待地找来一个束发金环把云初的头发束起来,又在束发金环上加上了一个红色绒球,在她看来,这个模样的郎君,才真正称得上是美人如玉。

    别看大唐武风强悍,对于明眸皓齿的美男子同样没有什么抵抗之力。也是,胸口有鼓鼓的胸肌,肚子上十几块腹肌的猛男看惯了,总要找几个类似“二刈子”的男人来换换口味。

    等云初从圆凳上站起来的时候,一个娇娇弱弱的富家娇公子就出现在了崔氏的面前。

    就在崔氏含着眼泪,用簪子将几根不听话的头发挑顺之后,就听云初道。

    “我这个模样,应该经不起武人一拳吧?”

    “郎君净瞎说,您这般模样,那个失心疯的会拿拳头对付您呢。”

    云初抓抓发痒的耳朵又道:“你说我这副模样去拜访人家,人家会不会认为是一个娈童主动送上门来了?”

    “呸呸呸,郎君瞎说,那些腌臜东西怎么配跟郎君相提并论?”

    “最好不要挨打,要不然我想了半夜的想法就白费了。”

    “郎君今天要去拜访谁?”

    “我的老领导雁门侯梁建方。”

    “呀,原来是去拜访梁武侯啊,郎君为何昨日不说,妾身也好准备礼物。”

    云初摇摇头道:“不用带别的礼物,只需要把你亲自从酒里蒸出来的酒精给我装上一壶就成了。”

    “郎君要给人看病?”

    “别问了,去装吧,记得把盖子重新封好,要不然那东西自己会跑。”

    酒壶拿来了,云初轻轻抿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味就直冲脑门,在脑门里转了三个圈之后,在飞流直下,如同一道火流一般直冲胃袋。

    两坨嫣红浮上云初面颊,这让本来娇弱的他,显得更加地姹紫嫣红。

    眼看着天亮了,云初没有去马棚里找枣红马,估计自己这副模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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