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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先有事实才有分类法。”
“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一种分类法。”
“是吗?”
以查瞥着方头方脑的经理。这只结构体所说的话有点戳到了许多立论的核心。
事实当然独立于观察和分类而存在。
目前来说,他对这一点毫无疑问。这也是大批学者所达成的共识。甚至称这种想法为“常识”也不为过。
结构体经理所说的则相反。其实不新鲜了,一般认为这是种心理幻术论的思路,已经稍显过时,类似的学术争论曾经存在,不过现在已经尘埃落定。
以查几乎是在理解经理意思的瞬间,心头就想起好几条成熟严密的反驳之论。
不过他此刻并不想反驳。
“说下去。”他说。
“说什么?”经理眨巴着矩形的眼睛,好像没听懂他的话。
“比如……为什么?为什么分类法可以影响事实?”
“因为这是真的。”
“为什么这是真的?”以查失笑,“记录,线索,推理,哪怕是猜测,总得有点凭依吧。”
“对不起。老板。原来您是这个意思啊。”结构体经理恍然大悟。
他整了整菱形的领结,严肃地说:“因为这是规律。”
结构体向前飘去,然后回过身,按了一下手中的闹钟。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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