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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膏药国的订单!
对于洛克菲勒的告诫,李子轩倒是也没有多说什么。
不过,他估计JP摩根看洛克菲勒也肯定是老谋深算,城府极深,傲慢无礼。
虽然JP摩根在财富上要逊色洛克菲勒不少,但是在影响力上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对于周末晚宴。
既然洛克菲勒都同意了,他没有理由不去。
“正好可以邀请伊丽莎白,玛莉昂一起!”
对于已经成年的两个女人,李子轩实际上都很有好感。
在事业上,两女都对他很有帮助。
伊丽莎白背后有洛克菲勒。而玛莉昂呢,本身是一个才女。
同时对于保护伞实验室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许多研究员都是她从爱迪生实验室挖过来的。
所以,两女无论舍弃哪一个,李子轩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说起来,他也不是一个专一的人。
实际上,一直负责照顾他的江梅儿,才是重生后的第一个女人。
在李子轩十七岁的时候,两人就已经有了结果。25
只是这件事,两人一直都无法说出来。
江梅儿本人也十分理解,虽然出身在鹰酱国但是她从小就受到了三从四德的教育。
可以说是典型夏国女孩。
虽然心中有疙瘩是肯定的,但是她也说,即使没有名分也会跟着李子轩的。
还有另一个女仆海伦。
一个典型的鹰酱国妞,身材好,皮肤白皙,五官相当精美。
在加上金发碧眼。
青春期的少年根本无法忍受这种诱惑,在某天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过,对于她来说,李子轩仅仅是当做玩玩而已。
因为两人没有感情,如果海伦愿意的话,李子轩会给她金钱上的补偿。
想来想去,他也只能想办法避免被柴刀了。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进来!”
因为那次CFC快餐店营销历下大功,原《纽约时报》副总编,现任是总编的艾德
走了进来。
“BOSS,这是明天的《纽约时报》!”
“恩,给我看看!!”
李子轩接过明天才会出版的《纽约时报》一看,
上面的头版头条并非富国银行搬迁到纽约,而是一种特殊的药物广告。
标题为:
“时隔八年,布鲁斯·李先生再次以他那天才般的头脑,为整个世界送上一份小小的礼物!”
“还在因为细菌感染,引发的炎症问题而苦恼吗?”
“还在因为伤口感染,而面对截肢命运而痛苦吗?”
“一款神秘的新药——磺胺,将给痛苦的你们带来福音!”
接着,报纸上开始介绍磺胺的功能,作用。
以及李子轩为了开发这种药,夜以继日埋头在实验室的艰辛。
按照报纸的说法,他就是一个为了大家,而舍弃了小家。
勤勤恳恳,如同老黄牛一样窝在实验室八年的“圣人”,
报纸就差让梵蒂冈教皇给李子轩颁一枚勋章了。
这份报纸看的李子轩都有些脸红,他微微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艾德,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这里,我为了这个药物,七过家门而不入,还有这里,一个星期就吃一顿饭喝两口水!”
“不,BOSS,虽然我们不知道磺胺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但是在知道它可以治疗那么多疾病,我和报社的编辑们都觉得无论怎么报道你的功绩都不为过!”
艾德认真的说道。
说起来,快要四十岁的他,父亲就是当年南北战争中北军的一员。
仅仅因为腿部种了一枪,后来感染就截掉一条腿。
如果当初有这个磺胺,也许就不会让父亲一生颓废痛苦了。
看到他的表情,李子轩无奈的点点头,
“那就不用改了,明天就这么发吧!”
待他离开后不久,李子轩办公室的电话又响了。
“我是布鲁斯!”
“BOSS,我是勃朗宁!”
电话另一边,是负责李—勃朗宁武器公司的约翰·勃朗宁的兄弟。
现在他同时负责着芝加哥与旧金山两处武器工厂。
虽然他在设计能力上毫无天赋,但是管理上还是可圈可点的。
这些年李—勃朗宁武器公司,能够发展到与温切斯特公司媲美的地步,他居功至伟。
“哦,是什么事情!”李子轩问道。
“旧金山发来电报,膏药国一名叫做村田经芳的人,想要向我们阅读模式加载的章节内容不完整只有一半的内容,请退出阅读模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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